
(1).引火之物。《左傳·定公四年》“王使執燧象以奔 吳 師” 晉 杜預 注:“燒火燧繫象尾,使赴 吳 師驚卻之。”《南史·王琳傳》:“ 琳 兵放火燧以擲 瑱 船者,皆反燒其船。”
(2).古有鑽燧改火之俗。因季節變換改用不同的燧木以取火。 唐 朱灣 《平陵寓居再逢寒食》詩:“火燧知從新節變,灰心還與故人同。”參見“ 改火 ”。
火燧是漢語中表示取火工具的古語詞,其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解析:
字源本義
"火燧"由"火"與"燧"組合而成。《說文解字》釋"燧"為"取火于日之器",指古代通過摩擦燧石取火的裝置。《周禮·秋官》記載"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于日",鄭玄注稱"夫遂"即陽燧,系銅制凹面鏡聚焦日光的取火工具。
曆史形制
考古發現證實,商周時期已使用銅制陽燧。《禮記·内則》載有"左佩金燧,右佩木燧"的記載,說明春秋時期火燧分為金屬凹面鏡與木質鑽燧兩類,前者晴天取天火,後者陰天鑽木取火。漢代《淮南子》更詳述"陽燧見日則燃為火"的科學原理。
功能衍變
除日常取火功能外,火燧在古代軍事中具有特殊用途。《墨子·號令》記載"晝則舉烽,夜則舉火"的城防制度,此處"火燧"特指烽火台傳遞軍情的火種裝置。明代《武備志》仍将燧石火鐮列為軍隊标配裝備。
“火燧”是古代漢語詞彙,具有兩層核心含義,且在不同曆史文獻中有具體應用:
引火工具
指古代用于取火或引火的器具,常見于戰争或日常用火場景。例如《左傳·定公四年》記載,将燃燒的火燧系于象尾驅趕敵軍;《南史·王琳傳》描述投擲火燧焚燒敵船的情景。
鑽燧改火習俗
古人按季節更換取火木材,稱為“改火”。如唐代朱灣詩句“火燧知從新節變”,表明不同時節使用不同燧木(如春取榆柳,夏取棗杏)。
建議需進一步考據時,可查閱《左傳》《南史》及唐代詩文等原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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