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 清 時收受、檢查内外奏章和申訴文書的中央機構。其長官為通政使。《明史·職官志二》:“通政使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駁之事。”《明史·職官志二》:“通政使司。通政使一人,左、右通政各一人,謄黃右通政一人。” 清 孔尚任 《桃花扇·拜壇》:“ 寧南侯 左良玉 有本章一道,封投通政司;這是内閣揭帖,送來過目。”《儒林外史》第七回:“二位官府封了五錢銀子,又寫了一封薦書,薦在那新升通政司 範大人 家。”亦省稱“ 通政 ”。 康有為 等《上皇帝第二書》:“通政準百僚奏事,以開言路。” 鄭觀應 《盛世危言·汰冗》:“其京官則太常、光祿、鴻臚可統於禮部,大理可併於刑部,太僕可併於兵部,通政可併於察院,其餘額外冗官皆可裁汰。”
通政司是明清兩代中央行政機構,以下從定義、沿革、職能等方面進行詳細解釋:
通政司全稱"通政使司",是明清時期負責收受、檢查内外奏章及處理臣民申訴文書的中央機構,其長官為通政使(正三品)。該機構旨在"通達下情",是連接朝廷與地方的重要信息樞紐,别稱"銀台"。
《明史·職官志》明确其"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駁之事",《儒林外史》第三十五回記載了通過通政司遞奏折的實例。
該機構體現了明清統治者對信息管控與民意上達的雙重需求,其運行機制對研究古代中央集權制度具有重要參考價值。更多細節可查閱故宮博物院官網相關史料。
通政司是指古代中國的一種政府機構,主要負責監察地方行政、檢舉官員************等職責,具有一定的行政審判權力。
通政司這個詞由三個漢字組成:通、政、司。其中,通的部首是辶(走),筆畫數為10;政的部首是攵(屍頭方),筆畫數為9;司的部首是口,筆畫數為5。
通政司一詞源自于古代漢語,繁體字為「通政司」。
在古代,通政司的書寫方式可能會有所不同,但一般來說,通政司的寫法并沒有太大變化。
1. 古代通政司是監察地方政府的重要機構。
2. 通政司在曆史上扮演着重要的維護社會秩序的角色。
通政司可以與其他詞語組合成各種新詞,例如:通政司衙門、通政司官員、通政司制度等。
通政司的近義詞可以是監察機構、巡撫衙門等。
通政司的反義詞可以是丞相府、軍機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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