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體和作用。語本《參同契》卷下:“春夏據内體……秋冬當外用。” 唐 元稹 《才識兼茂明于體用策一道》:“是用發懇惻之誠,咨體用之要。” 宋 周必大 《二老堂雜志·告詞用上語》:“制雲:朕自東朝之歸,方知南面之樂,宜時懿戚,同此體用。” 嚴複 《原強》:“且一羣一國之成之立,其間體用功能,實無異于生物之一體,大小雖殊,而官治相準。”
(2). 中國 古代哲學亦以“體用”指事物的本體、本質和現象。
“體用”是中國古代哲學的重要概念,其含義可從以下方面解析:
“體”指事物的本體或本質,“用”指其功能或現象。二者關系可類比為:
個别文獻提到“體用”可形容實際應用價值(如描述體力勞動者),但此用法未被主流哲學體系廣泛采納,需結合語境判斷。
提示:如需具體文獻案例或擴展解讀,可參考《參同契》《大乘起信論》等原著,或查閱權威哲學辭典。
《體用》是一個漢語詞語,意指對事物的理解和運用。具體來說,它指的是将學到的知識或技能應用于實踐中的能力。
《體用》包含兩個部首:一是“⺡”(肉部),表示人體的一部分;二是“⺼”(月部),表示肉的象形。整個詞語共計6個筆畫。
“體”字的本義是人體的一部分,後來引申為事物的根本;“用”字則表示利用、運用。兩個字結合在一起,形成了“體用”的意義。
《體用》的繁體寫法為「體用」。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體用的寫法有所變化。其中,“體”字的古代寫法為「豐」,而“用”字的古代寫法為「甩」。
1. 在學習過程中,我們不僅要理解知識,更要學會如何将知識運用于實際,把理論與實踐相結合,開發出更多的體用。
2. 這本書将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具有很高的體用價值,對于讀者來說非常有幫助。
組詞:體驗、體會、體現、體系
近義詞:應用、實用、利用、運用
反義詞:純理論、空洞、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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