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substitute;replacement;standing]∶劇本要求有特技,而演員本身又不具備時,一個和演員酷似而又能代替他出色演出的人
(2) [substitute]∶代替别人做某事的人
(3) [scapegoat]∶代人受罪的人;替罪羊
替代别人的人。對正身而言。常指代人受罪的人。 明 陸采 《明珠記·激亂》:“貼我十萬貫,顧我做替身去了罷。”《紅樓夢》第十七回:“因自幼多病,買了許多替身,皆不中用,到底這姑娘入了空門,方才好了,所以帶髮修行。” 梁斌 《紅旗譜》二十:“我老了,碾米做飯,沒個替身。”
“替身”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因語境不同而有所差異,以下是詳細解釋:
替代者
指代替他人完成特定任務或角色的人,常見于影視行業。例如,演員無法完成高難度動作時,由專業替身完成(如武打、特技場景)。
擴展:替身需與演員外形相似,且具備專業技能,如武術、舞蹈等。
替罪者
在非影視語境中,可指代人受過的“替罪羊”,如古代用紙人或窮人家子女替代他人消災。
在漫畫《JoJo的奇妙冒險》中,“替身(Stand)”被設定為一種超能力實體,具有以下特點:
古代“替身”還指:
替身的核心是“替代”,既可指實際職業(如影視替身),也可象征替罪者或虛構能力,其含義隨時代和文化演變擴展。
替身是一個漢字詞語,它由兩個部首組成,分别是“曰”和“身”,共包含七個筆畫。部首“曰”表示太陽升起的樣子,而部首“身”表示人的身體。所以,“替身”的意思是代替他人的身體。
這個詞源于古代漢語,衍生出現在今天的意義。在古代,如果某個人因為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參與某個任務或活動,其他人就會扮演替身承擔相關責任。替身在戲曲表演中也得到廣泛應用,演員們可以代表另外一個角色出現在舞台上。
在繁體字中,“替身”的寫法與簡體字基本相同,隻是字形稍有差異。繁體字中的“替”字加入了一筆,使得字形更加繁複。
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替”字的字形與現代有所不同。古代的“替”字由兩個部分組成,上面是“舌”部,下面是“代”字。整個字形表示用舌頭代替别人。隨着漢字的演變,字形逐漸簡化,最終形成了今天的形态。
一些例句中可以使用“替身”這個詞:
1. 他因為身體不適,找了一個替身出席晚宴。
2. 在電影中,演員們常常需要替身來完成危險的特技動作。
“替身”的近義詞可以是“替代者”、“代理人”或者“代替者”。它們都是指代替他人承擔責任或完成任務的人。
相反的詞語可以是“本體”或者“原形”,它們表示原始的、真實的身份或者狀态。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