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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獄的意思、聽獄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聽獄的解釋

聽理訟獄。《國語·魯語上》:“餘聽獄雖不能察,必以情斷之。”《墨子·非樂上》:“王公大人蚤朝晏退,聽獄治政,此其分事也。”《尚書大傳》卷四:“君子之于人也,有其語也,無不聽者,皇于聽獄乎!”《孔叢子·刑論》:“夫 公父氏 之聽獄,有罪者懼,無罪者恥。”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聽獄"是古代司法體系中的重要術語,指司法官員審理案件、裁斷訴訟的專門活動。該詞由"聽"與"獄"兩個語素複合構成:"聽"在《說文解字》中釋為"聆也",但在法律語境中特指受理訴訟、審查案情的過程;"獄"在《周禮·秋官》鄭玄注中明确為"謂相告以罪名者",即刑事訴訟案件。

從司法程式來看,《尚書·呂刑》記載"聽獄之兩辭",強調審理需同時聽取原告與被告的陳述。漢代律學著作《九朝律考》記載,聽獄過程包含"辭聽、色聽、氣聽、耳聽、目聽"五類察言觀色的審判方法。唐代法典《唐律疏議》更明确規定"凡聽獄訟,皆須依狀鞫情",要求審判必須依據訴狀核實案情。

在司法理念層面,《禮記·王制》提出"聽獄者求所以生之",體現古代"慎刑"思想。宋代《棠陰比事》收錄的經典案例顯示,聽獄過程注重物證勘驗與邏輯推理的結合。明清時期的《刑案彙覽》則系統記載了聽獄過程中法律適用與情理衡平的協調原則。

該術語常與"斷獄""折獄"等詞構成古代司法術語群,其中"聽"側重審理過程,"斷"強調判決環節。現代法制史研究認為,"聽獄"制度的發展深刻影響了中華法系"重實體、輕程式"特征的形成。

網絡擴展解釋

“聽獄”是古代漢語中的法律術語,指審理訴訟案件、判斷案情的行為,常見于先秦至漢代的文獻中。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基本釋義

“聽獄”即“聽理訟獄”,指官員通過審問原告、被告及證人,結合證詞與證據來斷案的過程。其中:

二、方法論特點

古代“聽獄”采用“五聽獄訟”的審訊方式,即通過五種觀察方法判斷案情:

  1. 辭聽(分析陳述邏輯)
  2. 色聽(觀察面部表情)
  3. 氣聽(注意呼吸節奏)
  4. 耳聽(辨别聽覺反應)
  5. 目聽(審視眼神變化)

這種方法強調結合人證、物證與心理狀态進行綜合判斷,如《孔叢子》記載:“有罪者懼,無罪者恥”。

三、文獻例證

  1. 《國語·魯語上》:“餘聽獄雖不能察,必以情斷之。”(強調以實情裁決)
  2. 《墨子·非樂上》:“王公大人蚤朝晏退,聽獄治政。”(說明聽獄是官員核心職責)
  3. 《尚書大傳》:“皇于聽獄乎!”(體現對聽獄行為的重視)

四、曆史意義

作為中國古代司法制度的組成部分,“聽獄”反映了早期法律實踐中對心理觀察與證據結合的重視,雖缺乏現代科學依據,但為後世司法審判提供了方法論雛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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