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揭露隱秘的壞事。 南朝 梁元帝 《玄覽賦》:“慕 張生 之擿伏,挹 邊延 之勵精。”《南史·王籍傳》:“仕 齊 為 餘杭 令,政化如神,善於擿伏,自下莫能欺也。” 唐 楊炯 《後周明威将軍梁公神道碑》:“服叛懷遠,擒姦擿伏。”參見“ 發姦擿伏 ”。
"擿伏"是一個古漢語詞彙,現代使用頻率較低,其含義與揭露隱秘之事、揭發罪行相關。根據權威漢語工具書的解釋,具體釋義如下:
讀音:tī fú(舊讀zhì fú)
詞性:動詞
核心釋義:
指揭露隱秘的罪行或尚未暴露的奸邪之事,強調通過洞察力發現隱藏的真相。
字義溯源
二字組合後,特指揭發隱匿的罪惡,常見于古代司法與史籍語境。
經典用例
該詞最早見于《漢書·趙廣漢傳》:
“廣漢善為鉤距,以得事情,其發奸擿伏如神。”
此句描述漢代名臣趙廣漢善于偵破隱案,揭露他人無法察覺的罪行(發奸擿伏),凸顯其斷案如神的能力。
近義關聯
《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收錄“擿伏”詞條,釋義為“揭露隱秘的壞事”,引《漢書》為例證。
(來源:上海辭書出版社《漢語大詞典》第6冊,第767頁)
《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釋“擿”為“揭露”,并标注“擿伏”為揭露隱秘罪行。
(來源:商務印書館《古代漢語詞典》2002年版,第1489頁)
《辭源》(修訂本)
明确“擿伏”同“發伏”,指揭發隱秘的罪惡。
(來源:商務印書館《辭源》第三冊,第2021頁)
該詞多用于曆史文獻或司法領域,形容對隱蔽罪行的揭露,如:
“監察之責,在于擿伏懲惡,肅清吏治。”
現代語境中,可引申為對任何潛藏問題的精準揭露,如審計、輿論監督等場景。
注:因“擿伏”屬生僻古語,現代漢語使用較少,但其語義在司法、史學研究中仍有重要價值。
“擿伏”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tī fú(“擿”在此處讀作tī,而非其他音),其核心含義是揭露隱秘的壞事或罪行。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擿”指挑出、揭發,“伏”指隱藏的事物。組合後表示揭發他人隱藏的罪惡或隱秘行為,強調對隱蔽真相的揭露。例如:
語境用法
常見于法律、曆史或文學領域,多用于描述官員、偵探等揭露隱秘罪行的場景。例如:
“慕張生之擿伏。”(梁元帝《玄覽賦》)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權威詞典(如《漢語大詞典》)或古籍用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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