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殺掠。《三國志平話》卷上:“﹝太守﹞曰:‘今破不盡黃巾賊,見在山中潛藏,讨擄百姓。’”
“讨擄”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略有差異,但核心意義可歸納如下:
暴力掠奪行為
根據《三國志平話》記載,黃巾起義時“讨擄百姓”指賊寇對民衆的燒殺搶掠。此用法常見于古代戰争或叛亂場景,強調武力鎮壓與掠奪的雙重性質。
曆史文獻中的用例
如《三國志平話》卷上:“今破不盡黃巾賊,見在山中潛藏,讨擄百姓”,此處“讨擄”指黃巾殘部對百姓的暴行。
與“讨虜”的關聯
部分文獻(如)提到“讨虜”通“讨擄”,指征伐敵寇并擄掠資源,進一步印證其“軍事行動伴隨掠奪”的含義。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看《三國志平話》原文或《康熙字典》對“擄”的釋義。
讨擄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字組成,分别是“讨”和“擄”。
“讨”字由“讠”(言字旁)和“寸”(寸字旁)兩個部首構成,總共有6個筆畫。
“擄”字由“扌”(手字旁)和“虍”(虍字旁)兩個部首構成,總共有11個筆畫。
“讨擄”這個詞最初來源于古代法律制度中的“讨賊擄人”。在古代社會,讨伐賊盜、解救被擄人口是一個重要的社會責任。
“讨擄”在繁體字中的寫法是「討擄」。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讨擄的寫法并沒有太大的變化,仍然是由兩個字組成。但是隨着時間的推移,字體的演變使得書寫形式略有不同。
1. 我們要讨擄罪犯,守護社會的安甯。
2. 這個國家一直緻力于讨擄被敵人擄走的人民。
讨伐、讨賊、擄掠、擄走等。
緝拿、追捕、剿滅。
釋放、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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