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enius;gift;talent] 天資;天賦
(1).天資;天賦。 南朝 宋 劉義慶 《世說新語·賢媛》:“ 王江州 夫人語 謝遏 曰:‘汝何以都不復進?為是塵務經心,天分有限。’” 元 辛文房 《唐才子傳·胡曾》:“ 曾 天分高爽,意度不凡,視人間富貴,亦悠悠。” 況周頤 《蕙風詞話》卷一:“性靈關天分,書卷關學力。” 魯迅 《朝花夕拾·<狗·貓·鼠>》:“但這也許是限于天分之故罷,假使它的身材比現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麼一種态度。”
(2).猶天命。《舊唐書·黃巢傳》:“ 唐帝 知朕起義,改元 廣明 ,以文字言之, 唐 已無天分矣。”《敦煌變文集·捉季布變文》:“寡人若也無天分,公然萬事不言論。”
(3).謂天定的名分。《朱子語類》卷九五:“天分,即天理也。父安其父之分,子安其子之分……則安得私?”
天分(tiān fèn)在漢語詞典中的核心釋義指人與生俱來的、在特定領域(如藝術、學術、思維等)所具備的突出才能或資質。它強調這種才能是先天賦予的,而非後天習得。其詳細含義可從以下角度闡釋:
核心定義與先天屬性
指個體先天擁有的特殊才能或禀賦。這種資質通常在個體早期發展中自然顯現,具有明顯的自然賦予特性。《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定義為“天資;天賦”,強調其與生俱來的特質。
語義側重與表現
“天分”側重于描述個體在特定領域(如音樂、繪畫、數學、語言等)所展現出的、超越常人的領悟力、創造力或學習能力。它常表現為對複雜事物或技能的快速理解、掌握和獨特見解。《漢語大詞典》指出其含義為“天資,天賦”,常用于形容人在某方面的突出才能。
與近義詞的辨析
語用場景
“天分”常用于肯定和贊賞某人在某方面的突出潛力或表現,如“他在音樂上很有天分”、“這孩子畫畫天分很高”。它常與“有”、“無”、“高”、“低”等詞搭配使用。
權威來源參考:
“天分”是一個漢語詞彙,指人在某些領域與生俱來的才能或資質。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天分”讀作tiān fèn,核心含義為天資或天賦,即個體在特定領域表現出的先天優勢或潛力。例如:
天命與名分
部分古籍中,“天分”也指“天命”或“天定的名分”,如《舊唐書》中“唐帝知朕起義,改元廣明”的引用。但這一用法在現代已較少見。
與“天賦”的差異
兩者常被混用,但細微區别在于:
“天分”既包含先天資質,也涉及後天學習中的優勢體現。其核心在于個體在特定領域表現出的自然傾向或潛力,需通過實踐進一步開發。如需更完整釋義,可參考《漢典》《世說新語》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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