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侵入他人住所或土地英文解釋翻譯、非法侵入他人住所或土地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transgressio
分詞翻譯:
非法侵入的英語翻譯:
【法】 forcible entry; unlawful entry
他人的英語翻譯:
other
住所的英語翻譯:
abode; domicile; habitation; place
【法】 abiding place; abode; berth; domicile; domicilium; domus; inhabitancy
lodging; place of abode
或的英語翻譯:
either; maybe; or; perhaps
【計】 OR
土地的英語翻譯:
ground; land; soil; territory
【醫】 earth; terra; terrae
【經】 land; native goods
專業解析
非法侵入他人住所或土地(Trespass to Land)的法律釋義
一、中文法律定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45條,非法侵入住宅罪指未經居住者同意,強行進入其住宅或經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為。此處“住宅”包括固定住所、臨時居住場所(如帳篷、船屋)及附屬院落。
對于土地部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0條規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土地(含農田、林地等)且不聽勸阻的,構成行政違法,可處拘留或罰款。
二、英文術語解析
在英美普通法中,對應概念為"Trespass to Land",其核心要素包括:
- 未經許可的進入(Unauthorized Entry):行為人明知無權限仍進入他人土地;
- 土地範圍(Land Definition):包括地表、地上空間、地下及附着物(如建築物、作物);
- 主觀故意(Intent):需證明行為人主動跨越邊界,過失不構成本罪。
三、構成要件對比
要素 |
中國法律 |
英美法系 |
對象範圍 |
住宅及附屬土地、農田、林地等 |
土地及其上方空間、地下礦藏 |
主觀要件 |
故意侵入且拒不退出 |
故意進入或導緻物體進入(如抛擲雜物) |
免責情形 |
緊急避險、執行公務 |
緊急避難、獲得默示許可 |
四、法律責任
- 刑事責任(中國):非法侵入住宅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 民事賠償(英美法):受害人可訴請禁止令(Injunction)及損害賠償(如修複植被費用)。
權威參考來源: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全文(全國人大)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1901/ffad2d4ae4d449659c7896285c7d1576.shtml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非法侵入住宅罪司法解釋的理解與適用》
-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0條(中國政府網)http://www.gov.cn/banshi/2005-08/21/content_25007.htm
- Black's Law Dictionary: "Trespass" (11th ed., Thomson Reuters)
- Restatement (Second) of Torts §158 (American Law Institute)
- Criminal Law: Cases and Materials (Kaplan et al., Wolters Kluwer)
網絡擴展解釋
根據中國法律規定,“非法侵入他人住所或土地”涉及兩種不同情形,需分别從住所(住宅)和土地兩方面進行解釋:
一、非法侵入他人住所(住宅)
定義
指未經住宅主人同意或沒有法律依據,強行進入他人住宅,或經要求退出仍拒不退出,破壞他人居住安甯的行為。
法律依據
- 行政違法:
-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條,可處10-15日拘留并處500-1000元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10日拘留并處200-500元罰款。
- 刑事犯罪:
- 若情節嚴重(如長期滞留、破壞財物等),依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或拘役。
典型情形
- 強行進入他人住宅讨債、追求他人或“捉奸”;
- 離婚後非法侵入前配偶住所;
- 進入後毀損物品或拒不退出。
二、非法侵入他人土地
定義
指未經許可進入他人合法使用的土地,幹擾其使用權或正常使用的行為。與住宅不同,土地侵入通常不直接構成刑事犯罪,但可能涉及民事侵權或行政違法。
法律依據
-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規定,合法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非法侵入他人土地可能面臨行政處罰或民事賠償。
常見情形
- 未經允許在他人承包地耕種、搭建臨時設施;
- 擅自進入他人有明确權屬的土地進行活動。
關鍵區别
方面 |
非法侵入住宅 |
非法侵入土地 |
法律性質 |
可能構成行政違法或刑事犯罪 |
多為民事侵權或行政違法 |
保護對象 |
居住安甯權、隱私權(憲法層面) |
土地使用權(財産權) |
處罰力度 |
更嚴厲(最高3年有期徒刑) |
較輕(賠償、責令退出等) |
補充說明
- 主觀要件:兩類行為均需行為人存在故意,即明知無權進入而實施。
- 維權建議:若遇類似情況,可報警(針對住宅侵入)或通過民事訴訟主張權利(針對土地侵入)。
如需進一步法律條文或案例參考,可查看、3、4、9等來源。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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