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ourt decisions
court; lawcourt; courtroom; forum; tribunal
【法】 banc; bar; bench; court; court house; court of judicature
court of justice; courtroom; courts of law; judicial court
judicial tribunal; law court; law-court; officina justitiae
seat of justice; tribunal
adjudicate; adjudication; judge; rule; ruling
【法】 award; ruling
法庭裁定的法律釋義與英譯解析
法庭裁定(Court Ruling) 指法院在訴訟過程中,針對程式性事項或部分實體問題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決定。其核心特征包括:
在英美法系中,"裁定"的精準英譯需結合語境:
中文場景 | 英文表述 |
---|---|
管轄權裁定 | Jurisdictional Ruling |
財産保全裁定 | Property Preservation Order |
中止訴訟裁定 | Order to Suspend Proceedings |
執行異議裁定 | Ruling on Enforcement Objection |
根據《民事訴訟法》,裁定僅允許複議(Reconsideration),而判決可上訴(Appeal)。例如:
對保全裁定的複議須在5日内向作出法院提出(《民訴法解釋》第171條)。
權威參考來源:
法庭裁定是審判機關在訴訟過程中對程式性問題或部分實體問題作出的處理決定,具有法律效力。以下從定義、適用範圍、形式及效力等方面綜合解析:
定義與性質
裁定主要解決訴訟中的程式性事項(如管轄權異議、證據保全)及部分實體問題(如財産保全、先予執行),其依據為《民事訴訟法》等程式法。與判決不同,判決針對實體權利義務,而裁定側重程式推進或輔助性事項。
適用範圍
根據《民事訴訟法》,裁定適用于以下情形:
形式與生效條件
裁定分書面和口頭兩種形式。地方一審裁定的生效需經過法定上訴期(通常為10日),而二審及最高院裁定為終審裁定,一經作出即生效。
法律效力與救濟
當事人對部分裁定(如不予受理、管轄權異議)可于10日内上訴。例如,《民事訴訟法》第155條明确,超過上訴期或最高院裁定為生效裁定。
與判決的區别
如需具體案例或完整法律條文,可參考《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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