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inspection of will
check; probate; prove
dying words; one's last will and testamnet; testament; will
【醫】 ante-mortem statement
【經】 wilful default
從漢英詞典及法律實務角度,"查驗遺囑"指對遺囑的真實性、合法性及有效性進行審查核驗的過程。其核心含義與法律程式如下:
查驗遺囑(yíchǎn jiǎnchá)
指由法定機構(如公證處、法院)對遺囑人的遺囑文件進行形式審查與實質核查,确認其是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繼承編的規定(第1134-1144條),包括:
Probate of Will(遺囑檢驗)
英美法系中對應概念,指法院對遺囑進行認證并授權執行人管理遺産的程式,包含:
法系 | 中國 | 英美法系 |
---|---|---|
查驗機構 | 公證處/人民法院 | 遺囑認證法院(Probate Court) |
核心依據 | 《民法典》繼承編 | 《遺囑法》(Wills Act) |
結果形式 | 繼承權公證書/判決書 | 遺囑認證書(Grant of Probate) |
注:以上法律條款及文獻來源均來自現行有效法律法規及權威出版物。
“查驗遺囑”通常指對遺囑的真實性、合法性及執行有效性進行核查的過程。結合法律定義及實務要點,具體可從以下方面解釋:
遺囑是自然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範圍内,按照法定方式對其個人財産或相關事務進行處分,并于死亡時生效的單方法律行為。其核心特征包括:
遺囑人行為能力
要求遺囑人立遺囑時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遺囑無效。
真實性核查
形式合法性
根據《民法典》規定,遺囑需滿足對應形式要件(如自書遺囑需親筆書寫并簽名注日期;代書遺囑需兩名以上見證人等)。
内容合法性
執行程式
遺囑生效後,需通過繼承權公證或訴訟程式确認效力,由遺囑執行人或繼承人按内容分配遺産。
通過查驗可避免遺産糾紛,确保遺産分配符合遺囑人真實意願。若發現遺囑無效或部分無效,将按法定繼承規則處理。建議涉及大額遺産時,優先選擇公證遺囑以降低争議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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