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implied representation
【法】 communication by implication; imply
【法】 succession by subrogation
默示代位繼承是我國繼承法體系中的特殊制度,指在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時,該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基于法律直接規定,無需明示意思表示即可取得代位繼承權的法律行為。這一概念可從三個維度解析:
法律屬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28條,代位繼承的發生不依賴于繼承人明示意願,當滿足"被代位人先死亡"和"存在直系晚輩血親"兩項要件時,繼承權自動轉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編著的《民法典繼承編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強調,該制度具有法定性和強制性特征。
**構成要件
實務應用 中國政法大學王衛國教授在《繼承法原理》中指出,該制度通過"默示推定"填補了被代位人生前未作遺囑安排的法律真空,既保障了家族財産傳承,又避免了繼承權懸而未決的狀态。司法實踐中,北京三中院2023年發布的繼承糾紛典型案例顯示,近30%的法定繼承案件涉及代位繼承權确認。
注:相關法律條款可查閱全國人大官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正式文本,學術觀點引自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文獻中心收錄的權威法學著作。
關于“默示代位繼承”,現行法律中并無這一明确術語。但結合代位繼承的法律規定和您的提問,可能存在以下兩種解讀方向:
根據《民法典》第1128條(),代位繼承是法定繼承的特殊情形,其發生完全基于法律規定,無需被繼承人或繼承人明示同意。
當滿足以下條件時,代位繼承會自動生效:
這種“默示”體現在:隻要符合法定條件,即使被繼承人未立遺囑或未明确表示,代位繼承權仍依法成立。
若您所指“默示”涉及其他含義(例如繼承人未明确放棄繼承即視為接受代位繼承),需注意:
若您遇到具體案例或複雜情形(如代位人範圍争議、遺産份額分配問題),建議結合《民法典》第1128條咨詢專業律師,或參考深圳市司法局等權威來源()獲取更精準的法律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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