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ivil legal relationship
civil
【法】 civil affair
【法】 legal nexus
民事法律關系(Civil Legal Relationship) 指由民事法律規範調整的,在平等主體之間形成的以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為核心内容的社會關系。其本質是受民法保護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人與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要素 | 中文定義 | 英文定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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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體 | 參與法律關系、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 | Subjects: Natural persons, legal persons, or unincorporated organizations participating in the relationship. |
客體 | 權利義務指向的對象(物、行為、智力成果等) | Object: Target of rights/duties (e.g., property, acts, intellectual creations). |
内容 | 主體享有的民事權利和承擔的民事義務 | Content: Civil rights enjoyed and civil obligations undertaken by subjects. |
主體法律地位平等,不存在強制服從關系(如買賣雙方協商定價)。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條,确立平等原則。
主體可依法自由設立、變更或終止法律關系(如合同自由)。
來源:王利明《民法總則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既包括物權、債權等財産關系,也涵蓋人格權、身份權等人身關系。
來源:梁慧星《民法總論》,法律出版社。
買賣雙方基于合意形成債權債務關系(如購買商品)。
所有權人對動産/不動産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權(如房屋所有權)。
因侵害他人權益産生的賠償義務(如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民事法律關系受民法保護,違反義務将導緻法律責任(如繼續履行、賠償損失)。《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明确規定了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
注:在漢英法律語境中,"civil legal relationship" 強調私法框架下主體間的權利義務關聯性,區别于行政或刑事法律關系。
術語參考:薛波《元照英美法詞典》,法律出版社;《Black's Law Dictionary》第11版,"legal relation" 詞條。
民事法律關系是民法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産關系所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其核心特征和構成要素可歸納如下:
民事法律關系是由民事法律規範調整的、以民事權利和義務為内容的社會關系,本質上是平等主體之間因人身或財産利益産生的法律聯繫。
要素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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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體 | 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如合夥企業) |
客體 | 權利義務指向的對象,包括物(房屋)、行為(服務)、智力成果(專利)等 |
内容 | 民事權利(如債權)和民事義務(如還款責任) |
需同時滿足民事法律規範(如《民法典》條款)和民事法律事實(如籤訂合同、侵權行為)。
示例:甲購買乙的房屋,雙方基于合同形成財産法律關系,客體為房屋,内容包含甲支付房款的義務與乙交付房屋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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