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navigable waterway
approve; but; can; may; need; yet
boat; navigate; ship
aqueduct; flume; lode; penstock; watercourse
【經】 water way
可航水道 (kě háng shuǐdào) 的漢英詞典釋義與詳解
在漢英詞典及海事、航運專業語境中,“可航水道”對應的标準英文術語是navigable channel 或navigable waterway。其核心含義是指具備足夠水深、寬度、無障礙物,并符合相關安全标準,可供船舶安全、正常航行的水域通道。以下從多個維度詳解其含義:
核心定義與法律屬性
可航水道首先是一個法律和行政管理概念。它指經國家主管機關(如交通運輸部海事局)依法認定、公布,并納入航道管理範圍的水域。這意味着該水道具有法定的通航地位,船舶享有航行權,管理機構有責任維護其通航條件。國際法上,可參考《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關于“用于國際航行的海峽”和“内水、領海”中航行權的規定(來源: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
關鍵物理與技術參數
航行管理與安全保障
可航水道通常配備必要的助航設施(如航标、燈塔、AIS基站),實施交通管理(如船舶報告制、分道通航制),并定期進行水深測量與疏浚維護。其通航信息(如海圖、航行通告)由官方航道或海事部門發布(來源:中國海事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國際海道測量組織 IHO S-57 電子海圖标準)。
應用場景與重要性
可航水道是水路運輸的“高速公路”,對國際貿易(港口連接)、内河運輸、軍事航行、漁業活動等至關重要。其狀況直接影響航運效率、安全和經濟成本。例如,長江幹線航道、珠江出海航道、瓊州海峽航道等都是中國重要的可航水道(來源:交通運輸部長江航務管理局、珠江航務管理局公開報告)。
“可航水道” (Navigable Channel/Waterway) 是一個融合了法定地位、物理條件、技術标準和管理保障的綜合概念。它特指那些由政府主管機構認定、滿足特定安全航行參數(水深、寬度、淨空、無障礙)、并配備相應助航設施和管理措施,可供船舶持續、安全通航的水域通道。其權威定義和具體标準主要依據國家頒布的航道法規、通航标準以及國際海事組織的相關公約和指南。
“可航水道”是航海領域的術語,指可供船舶安全航行且具備通航條件的水道。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可航水道指水域中可供船舶(或排筏)通行的通道,包括天然形成或人工維護的路徑。它需滿足船舶吃水、操縱空間等基本航行要求,例如深度、寬度足夠,且無顯著障礙物。
類型與特點
與相關術語的區别
航行規則
在可航水道中,船舶需遵守避碰規則,如小型船舶或漁船不應妨礙其他船舶通行,且在狹窄區域通常采用“右行規則”以降低碰撞風險。
可航水道是船舶通行的功能性水域,其範圍涵蓋自然與人工航道,核心特征是滿足安全航行條件。具體定義和規則需結合國際海上避碰規則(COLREGs)及當地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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