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principle of good faith
善意原則(Principle of Good Faith)是法律和道德體系中的核心概念,指當事方在行使權利或履行義務時,需秉持誠實、公平且無惡意欺瞞的态度。該原則在漢英詞典中常譯為“good faith”或“bona fide”,強調行為動機的正當性與相互信任的基礎。
在民法領域,善意原則體現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7條規定的“誠實信用原則”,要求民事主體從事活動時不得濫用權利或損害他人利益(來源:全國人大官網)。國際法層面,《聯合國憲章》第2條要求成員國善意履行條約義務(來源:聯合國官網)。
普通法系中,善意原則多用于合同履行(如美國《統一商法典》§1-304),而大陸法系将其擴展至物權、侵權等領域。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第5條亦将“數據處理善意”作為合法性基礎(來源:歐盟法律數據庫Eur-Lex)。
善意原則是法律、哲學及國際關系中的核心概念,其内涵和應用範圍如下:
善意原則(Principle of Good Faith)強調行為主體在行使權利或履行義務時,需秉持誠實信用、公平合理的主觀态度,避免損人利己的行為。它是法律體系的基礎原則之一,旨在協調利益沖突,保障社會活動的有序性。
惡意原則(Bad Faith)表現為不誠實态度或蓄意損害他人利益的行為。例如國際法中,惡意行為可能導緻條約無效;民法中惡意串通訂立的合同可被撤銷。
該原則通過具體規則實現價值平衡,例如WTO争端解決中用于限制成員方濫用權利。其靈活性也帶來挑戰,需結合案例和具體規則動态適用。
如需進一步了解法律條文或典型案例,可參考國際法院判例、民法典相關條款,或查閱《條約法公約》第26條(約定必須遵守原則)等權威文件。
吡喃環側面角焊縫廠内部運輸除夕禱告多效多級蒸發器分離術輔助手術的付足慣性力過境稅化合物497堿式硫酸銅礦較高的訴訟費用腳踏鑽床家長金融服務行業寄生成份集團親力控制物價唛頭歐芹籽任意參數入股申請人十進制屬性雙繞無感線圈特丁氨外部世界彎曲的未賦值初始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