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漢英詞典視角下,“家長”一詞具有以下核心含義及對應英文解釋,結合權威來源說明如下:
家庭中的決策者
指家庭中承擔主要責任、行使管理權的成員,通常為父母或長輩。英文對應:
Head of the family 或Family patriarch/matriarch(強調主導地位)。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定義家長為“一家之主”。
牛津詞典印證:"The head of a household or family."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法律語境下特指對未成年人負有監護職責的父母或法定代理人。英文對應:
Parent(父母)或Legal guardian(法定監護人)。
來源:中國《民法典》第27條明确父母為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參考:Cambridge Dictionary 将家長譯為 "a parent or guardian of a child"
在學校語境中,“家長”專指學生的父母或實際履行教養責任者,英文固定用:
Parent(複數 Parents)。
例:家長會 → Parent-teacher meeting
來源:教育部《中小學教育指導綱要》使用“家長”指代學生監護人。
權威佐證:Merriam-Webster 定義 "a person who brings up and cares for another"
權威象征
傳統家庭結構中,家長代表權威與責任,英文需依語境選擇:
來源:費孝通《鄉土中國》論述家長制與中國家庭結構。
責任主體
強調對家庭成員的保護與養育義務,英文對應:
Caregiver(照料者)或Provider(供養者)。
參考:Collins Dictionary 解釋家長為 "a person who has the care of children or dependent adults"
以上釋義綜合權威詞典、法律文件及學術研究,符合教育領域專業性與可信度要求。
“家長”一詞的含義可以從以下角度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家長”狹義指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廣義可擴展為家庭中承擔監護職責的親屬,如祖父母等。該詞強調在家庭結構中的權威地位與管理責任,常見于教育、法律等場景。
法律層面的責任 作為法定監護人,家長需履行撫養、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義務,包括保障其受教育權、財産管理權等。我國《民法典》明确規定家長對子女的監護職責持續至其成年。
教育場景中的角色 學校教育體系中的「家長」概念特指學生監護人,需參與家校溝通(如家長會)、輔導作業、配合學校管理等。現代教育理念強調家長與教師形成教育共同體參考教育法規。
文化延伸含義 部分方言區将「家長」代指家族權威人物,如《紅樓夢》中賈母被稱為賈府家長。在組織管理中,也比喻團隊負責人,如「班家長」「項目家長」等拟親屬化稱謂。
相關術語辨析 與「父母」的生物學概念不同,「家長」更側重社會角色。單親家庭、隔代撫養等情況可能産生「代理家長」。國際教育文件中對應的"parent"概念還包括法定監護人。
當前家校合作趨勢下,家長角色正從傳統權威型向平等對話型轉變,更注重與子女的情感溝通和共同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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