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petition of revision
ask for; beg; claim; desire; petition; pray for; request; solicit
【計】 C; request
【經】 application; demand; petition; request; solicit
【經】 certiorari; writ of certiorari
請求複審令(Petition for Certiorari)的法律釋義
在漢英法律詞典語境中,“請求複審令”對應英文術語“Petition for Certiorari”,指當事人向上級法院(通常是最高法院) 提交的書面申請,請求法院行使其自由裁量權,對下級法院的判決進行複審。該程式的核心在于選擇性審查,即最高法院僅對具有重大法律意義或存在争議沖突的案件予以受理。
“令狀”性質
“複審令”(Writ of Certiorari)是上級法院籤發的司法命令,要求下級法院移交案件記錄以供審查。當事人提交的“請求”(Petition)即申請籤發此令狀的過程。
來源:《元照英美法詞典》(第151頁)
適用場景
最高法院受理請求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參考美國最高法院規則第10條):
來源:美國最高法院官網《規則手冊
區别于“上訴權”(Right to Appeal)的自動受理,請求複審令屬于裁量性救濟(Discretionary Review),法院無義務受理。例如,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年均收到約7,000份複審請求,僅受理約60-70件(占1%)。
數據來源:美國最高法院2023年度統計報告
結論
“請求複審令”是當事人尋求司法複審的法定途徑,其核心在于通過嚴謹的法律論證,說服最高法院受理具有普遍重要性的案件。該程式體現了英美法系中司法節制(Judicial Restraint)與重大争議集中審理的平衡原則。
“請求複審令”是法律程式中的專業術語,通常指當事人或律師向上級法院提交正式申請,要求對下級法院的判決進行司法審查。以下是詳細解釋:
指當事人通過書面形式向上級法院提出申請,請求對已生效的判決或裁決進行重新審理的法律行為。其核心目的是通過上級法院的審查糾正可能存在的法律錯誤。
概念 | 區别點 |
---|---|
上訴 | 針對未生效判決,自動啟動上級審理程式 |
抗訴 | 由檢察機關發起的法律監督程式 |
再審 | 已生效判決的特殊糾錯程式 |
注:不同司法管轄區的具體程式可能存在差異,建議通過等來源查詢當地法規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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