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public affairs
community; public; the public
【經】 community
general affairs; pidgin; routine; work
【經】 general affairs; rush hour
公衆事務(Public Affairs)指與公共利益相關的社會管理與服務活動,其核心是政府、社會組織及公民共同參與的公共決策與治理。根據《牛津英語詞典》定義,該詞指“涉及公共政策制定、社區資源分配及公民權益維護的集體事務”,涵蓋公共政策執行、市政服務、社會福利及環境保護等領域。例如,政府預算審議、社區醫療資源配置均屬于典型公衆事務範疇(參考美國公共行政學會分析報告。
在實踐層面,公衆事務具有三個顯著特征:
該術語與“公共管理”存在概念交叉,但更強調公民直接參與維度。英國政府官網案例庫顯示,公衆事務包含市民聽證會、政策意見征集等雙向互動機制,這種界定在歐盟治理白皮書中得到進一步印證。
公衆事務(或稱公共事務)通常指涉及社會多數成員共同利益、需要集體參與或管理的社會性事務。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通過政府主導與多元主體合作實現,例如:
界限在于是否涉及多數人利益。例如,個人消費是私事,而環境污染治理則屬于公共事務。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政策,可參考來源網頁中的詳細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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