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underwrite
a scratch of pen; autograph; sign
【化】 signature
for; of; to; when
below; descend; down; give birth to; give in; go to; leave off; lower; next
take
【醫】 cata-; hyp-; infra-; kat-; sub-
在漢英詞典視角下,“簽名于下”是一個正式文書用語,其核心含義及權威解析如下:
“簽名于下” 指籤署姓名于文件正文下方位置,表示對文件内容的确認或責任承擔。
來源:《新時代漢英大詞典》(商務印書館)
該短語具有法律效力,用于明确籤署人身份和意願:
來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來源: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合同模闆中,條款結尾标注“簽名于下:”并預留籤字欄,體現其正式性。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牛津漢英詞典》将“于下”解釋為“below or under”,與“簽名”組合構成固定法律用語。
來源:Oxford Chinese Dictionary
在國際法律文書中,“簽名于下”需對應标準化表達:
“IN WITNESS WHEREOF, the parties hereto have signed below on the date first above written.”
(“茲證明,雙方于文首日期簽名于下。”)
來源: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UNCITRAL)合同範本
“簽名于下”是中文法律文書的規範性表述,強調簽名位置與法律效力,英文需采用“signed below”等專業譯法以确保法律效力等同性。其使用嚴格遵循國内外公文及合同籤署規範,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據和場景適用性。
“簽名于下”是中文語境中常見的表達方式,通常用于正式文件或書信末尾,指在特定位置(如下方空白處)籤署個人姓名以确認同意或承擔責任。以下是具體解析:
詞義分解
整體含義
“簽名于下”即要求在文本、文件或表格的指定空白區域(通常為末尾)籤署姓名,常見于法律文書、申請書等正式場景,例如:“請簽名于下以示确認。”
使用場景
該表達多用于需明确籤署位置的場景,如:
注意事項
簽名具有法律效力,需确保與身份證件一緻。現代電子簽名(如數字簽名)也屬于廣義的簽名範疇,但需符合特定技術标準。
“簽名于下”是強調籤署位置的傳統表達,核心仍是個人對文件内容的認可,需結合具體場景理解其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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