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剽竊(piāo qiè)在漢英雙解詞典中定義為:未經授權擅自複制、改編或使用他人原創作品(包括文字、觀點、數據等)并僞造成自身創作成果的侵權行為。英語對應詞"plagiarism"源自拉丁語"plagiarius",原意為綁架者,現特指學術與創作領域的知識産權侵占行為。
在法律層面,《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明确指出,剽竊他人作品需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違法所得超5萬元的可追究刑事責任。美國現代語言協會(MLA)《研究論文寫作手冊》将剽竊細分為直接複制、改寫抄襲、結構模仿等七種形式,強調學術論文必須标注所有非原創内容。
跨文化比較研究顯示,漢語語境下的剽竊認定更注重核心觀點的盜用,而英語體系則對文字重複率有量化标準。劍橋大學出版社的對比分析表明,中文論文的合理引用阈值約為15%,英文論文則普遍控制在10%以内。
防範剽竊的有效方法包括:使用Turnitin等查重系統進行預檢測,采用APA/MLA标準格式規範引用,以及建立研究日志記錄所有參考資料。普渡大學線上寫作實驗室建議作者保持"過度标注"原則,對存疑内容優先标注來源。
“剽竊”指未經授權或未注明來源,将他人的作品、觀點、數據等據為己有的行為,屬于嚴重的學術不端和侵權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核心特征
常見形式
法律與道德後果
如何避免
示例:若在論文中引用某學者理論而未加引號或腳注,即使改寫措辭仍屬剽竊。正确做法應為:“Smith(2020)提出……(頁碼)”,并列入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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