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issue in action
action; law; lawsuit; litigate; litigation; suit
【經】 litigation
【法】 contention; count; issue; mise
"訴訟争論點"在漢英法律語境中對應英文術語"issue in litigation",指訴訟程式中雙方争議的核心法律或事實問題。根據《元照英美法詞典》定義,該概念特指"訴訟當事人之間對事實或法律存在的實質性分歧,需通過司法程式予以裁決"(來源:元照法律詞典)。其構成要素包括三個層級:
事實争議點
涉及對事件經過、證據真實性的分歧,例如合同籤署時間是否被篡改(《中國民事訴訟法》第64條)。美國聯邦證據規則第401條将"相關事實"界定為"能夠影響訴訟結果的事實主張"(來源:Federal Rules of Evidence)。
法律適用争議
包含對法律條款解釋的分歧,如《民法典》第584條違約賠償範圍的"可預見性标準"適用争議。比較法視角下,英國上議院在Hadley v Baxendale案确立的"合理預見原則"常被作為參照标準(來源:British and Irish Legal Information Institute)。
混合型争議點
常見于專利侵權訴訟中的"等同原則"適用,需同時判斷技術特征差異程度和法律解釋标準。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再179號判決書對此類争議的審理規則作出過詳細闡釋(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
該術語的司法實踐價值體現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第53條,要求法院必須明确争議焦點并圍繞其組織質證。國際比較研究中,美國《聯邦民事訴訟規則》第16(c)(2)(A)條規定的"issue narrowing"程式與之存在制度相似性(來源:Legal Information Institute)。
訴訟争論點(又稱"争點"或"争議焦點")是法律訴訟中當事人存在實質性争議的核心問題,也是裁判需要解決的實質性問題。其内涵可從以下方面解析:
一、定義與特征
二、主要類型
三、法律意義
争點整理是訴訟活動的核心環節,直接影響裁判方向。法官需在文書中逐一回應争點,确保裁判邏輯嚴密。當事人通過證據交換和辯論明确争點,可提高訴訟效率。
提示:不同學者對争點範圍有不同界定,狹義僅指事實争議,廣義則涵蓋訴訟标的、法律、事實、證據等多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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