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替代仲裁人英文解釋翻譯、替代仲裁人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substitute arbitrator

分詞翻譯:

替代的英語翻譯:

substitute for; fill in; supersede; supply; instead
【醫】 vicariousness

仲裁人的英語翻譯:

arbiter; arbitrator; mediator; moderator; referee; umpire
【經】 arbitrator; referee; umpire

專業解析

在漢英法律詞典語境中,"替代仲裁人"對應的英文術語為"substitute arbitrator"或"alternate arbitrator",指在特定情況下接替原仲裁員履行職能的專業人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當仲裁員因回避、死亡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職責時,仲裁委員會應當依照本法和仲裁規則另行選定或指定仲裁員。

該制度包含三個核心要素:

  1. 替代條件:包含主動回避、喪失行為能力、死亡等法定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2024版規則第32條對此有具體說明
  2. 選任程式:通常由原指定機構重新委派,國際商會仲裁院(ICC)規則要求替代仲裁員需經相同程式産生
  3. 職能延續性:替代仲裁人原則上不得重新審理已完成的仲裁程式,但經當事人同意可例外,該原則在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示範法》第15(2)條中确立

在英漢法律術語對照中,"alternate arbitrator"更強調預先指定的候補機制,而"substitute arbitrator"側重事後替補情形。倫敦國際仲裁院(LCIA)2020年規則第11.2條明确區分了這兩種替補方式的適用場景。

網絡擴展解釋

“替代仲裁人”是指在仲裁程式中,因特定原因需要替換原仲裁員時,按照法定或約定程式重新選定的仲裁員。這一概念主要涉及仲裁員的更替機制,确保仲裁程式順利進行。以下是詳細解釋:

1.定義與核心含義

替代仲裁人并非獨立的法律角色,而是原仲裁員無法繼續履行職責時,依法或依程式接替其職責的新仲裁員。其核心在于“替換”,目的是保障仲裁程式的連續性和公正性。


2.需要替代仲裁人的情形

替換仲裁員的情形主要包括:


3.替代程式

替代仲裁人的選定需嚴格遵循原選定程式:


4.法律依據與實務要點


“替代仲裁人”機制是仲裁制度靈活性和公正性的體現,通過程式化規則确保争議解決的連續性。其核心在于平衡仲裁效率與當事人權益,避免因仲裁員缺位導緻程式中斷。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按每個正式職工的有形固定資産率暗巡者不可逆變換測試寵物初步審計單位記錄控制器電路入口點冬青油放行信號副染色質工資鐵則黃原鹽酸接收狀态通知記錄結束間隙空間遙控命令拉孔零售店蘆荟阿魏丸莫-斯-韋三氏手法鉛酸鈉淨化處理生成過多的神經失常四酸的提出計劃外用清漆網絡操作員控制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