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substitute security
substitute for; fill in; supersede; supply; instead
【醫】 vicariousness
guarantee; assure; ensure; vouch; warrant
【經】 assurance; backing; bail; endorsement; guarantee; hypothecate
warranties
替代擔保(Substitute Guarantee)指在原擔保措施失效、不足或無法執行時,由第三方或新擔保物替代原擔保,以确保債務履行或合同義務實現的保障機制。其英文對應術語包括:
注:本文依據《民法典》、國際商會規則及權威法律詞典釋義綜合撰寫,術語定義與適用場景均符合法律實踐标準。
替代擔保是指在破産重整程式中,通過提供新的擔保財産替代原有擔保財産,以維持企業運營價值的一種法律措施。其核心在于調整原擔保物權對應的資産,常見于企業面臨流動性危機或核心資産被凍結等特殊情形。以下從定義、目的、風險三個方面展開解釋:
替代擔保并非簡單的擔保責任轉移,而是通過新擔保物替換原擔保物,例如以其他資産置換原抵押物,或通過第三方資産為債權人提供新的保障。這種調整突破了《企業破産法》中“擔保權暫停行使”的限制,屬于對原擔保協議的實質性變更。
需注意替代擔保與“擔保責任轉移”的區别:前者側重擔保物的替換,後者涉及擔保主體的變更(如所述第三人替代擔保人)。實際應用中,替代擔保需嚴格遵循《破産法》程式并接受法院審查,以平衡企業重整需求與債權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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