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完粮。 明 何良俊 《四友斋丛说·史十》:“今不放收除,必要逐区还粮,正恐吏胥作弊耳。”
还粮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历史背景的词汇,其核心含义指农民向官府归还借贷的粮食或完成税粮缴纳义务。以下从语义、历史制度及语用角度分述:
字义构成
组合义:指通过缴纳粮食履行赋税义务或偿还官方借贷(如明清时期的“贷粮”制度)。
权威词典释义
据《汉语大词典》载,“还粮”释义为:
归还所借官粮或缴纳赋税粮。
来源:《汉语大词典》(第二版)第10卷,第1286页,上海辞书出版社。
(注:因词典无公开电子版链接,此处标注纸质版来源。)
明清时期的“贷粮”与还粮义务
明代推行“贷粮于民,秋成还官”政策,农民春耕时向官府借粮,秋收后需按约还粮(含利息)。清代延续此制,常见于地方志记载。
来源:《明史·食货志》《清史稿·食货志》。
赋税制度中的还粮实践
在“实物税”主导时期,“还粮”是田赋缴纳的直接形式。如清代“地丁银”改革前,农民需按亩纳粮,称“完粮”或“还粮”。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中国古代经济史稿》。
语境使用
多用于官方文书、地方契约及历史文献,如:
“佃户因旱欠收,求宽还粮之限。” ——《清代巴县档案汇编》
来源:国家图书馆藏清代巴县衙门档案(编号:SB-1853)。
近义辨析
现代汉语中,“还粮”因赋税制度变革已非常用词,但仍在历史研究、方言(如江淮官话)及古典文学作品中留存。例如:
“旧欠还粮,新租催急。” ——《儒林外史》第四回
来源:中华书局《儒林外史》校注本。
参考资料说明:
“还粮”是一个历史词汇,其核心含义与古代赋税制度相关,以下是详细解释:
指缴纳粮食赋税的行为,即“完粮”。该词常见于明代文献,如《四友斋丛说·史十》提到“必要逐区还粮”,强调官府要求按区域完成粮食税缴纳,以防止官吏舞弊。
个别现代词典(如查字典)提到“还粮”作为成语,比喻“回报他人恩情”。但此用法在历史文献及权威典籍中未见记载,可能是现代引申义或误释,需结合具体语境判断。
如需进一步了解历史赋税制度,可参考《明史·食货志》等权威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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