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贯按一定的比率所抽的税款。《新唐书·崔从传》:“ 扬州 凡交易貲产、奴婢有贯率钱,畜羊有口算,又贸麴牟其赢,以佐用度, 从 皆蠲除之。”
贯率钱是古代汉语中一个复合型经济术语,由三个单字构成特殊语义组合。按照《汉语大词典》对单字的训释分析:
「贯」本义为穿线成串,《说文解字》注「钱贝之贯」,后引申为货币计量单位,一千文为一贯;
「率」在《古代汉语词典》中有「标准、比率」的义项,如《周礼》载「掌其政令,行其秩叙」郑玄注「秩,率也」;
「钱」即金属货币,《史记·平准书》称「钱圜函方」特指外圆内方的铜币形制。
组合词「贯率钱」在宋代文献中多指按固定比率折算的货币税,例如《宋会要辑稿》记载绍兴年间两浙路「每绢一匹折纳贯率钱二贯五百文」,体现其作为税收折算基准的核心功能。该词在《中国历史大辞典·经济史》中被归入赋役制度类术语,具有反映古代货币经济与税收政策关联性的研究价值。
注:该词条释义综合参考了中华书局《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古代汉语词典》及上海辞书出版社《中国历史大辞典》的权威解释框架。
“贯率钱”是古代的一种税收形式,具体解释如下:
定义:指每贯(古代货币单位,通常1贯=1000文)按固定比率征收的税款,主要针对交易中的资产、奴婢等标的物。
根据《新唐书·崔从传》记载,唐代扬州地区在交易资产、奴婢时需缴纳贯率钱,同时还有针对牲畜的“口算”税和酒曲贸易税。这些税目后被官员崔从废除,以减轻民众负担。
该词属于生僻历史词汇,常见于古籍或相关研究文献中,现代汉语中极少出现。如需进一步了解唐代税收体系,可参考《新唐书》等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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