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称“肯定否定规律”。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事物的发展是通过他自身的辩证否定实现的。事物都是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的统一。当肯定方面居于主导地位时,事物保持现有的性质、特征和倾向,当事物内部的否定方面战胜肯定方面并居于矛盾的主导地位时,事物的性质、特征和趋势就发生变化,旧事物就转化为新事物。否定是对旧事物的质的根本否定,但不是对旧事物的简单抛弃,而是变革和继承相统一的扬弃。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阶段,都是对前一阶段的否定,同时它自身也被后一阶段再否定。经过否定之否定,事物运动就表现为一个周期,在更高的阶段上重复旧的阶段的某些特征,由此构成事物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周期性螺旋式的发展过程。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表现形态是多种多样的。
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三大核心规律之一,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统一的特点。以下从定义、核心内容、特点及现实意义等方面进行解释:
否定之否定规律指出,事物发展需经历“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螺旋式上升过程。这一规律强调,新事物通过两次否定(即对旧事物的扬弃)实现自我完善,最终在更高层次上重复旧阶段的某些特征。
三个阶段
辩证否定观
该规律指导人们正确看待发展中的挫折与进步。例如:
如需更完整信息,可参考哲学教材或权威资料(如、2、4、5等来源)。
《否定之否定规律》是逻辑学中一个重要的原理,也被称为“否定否定法则”或“二重否定原理”。该原理表达了一个否定的论断中包含了一个相应的肯定的意思。简单来说,它指的是当一个否定陈述被否定时,结果就是肯定的。这个概念最早由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提出,并被后来的逻辑学家广泛使用。
段落二:拆分部首和笔画《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拆分部首是“口”和“否”,其中“口”是部首,表示与口有关的事物;“否”则是字义的核心部分,与“非”、“不”等表示否定的意思有关。根据部首和笔画拆分,这个词可以认为是由“口”、“一”、“丷”、“十”、“口”五个简单的部分组成。
段落三:繁体和古时候写法在繁体字中,《否定之否定规律》的书写形式为「否定之否定規律」。在古代汉字中,写作“否”有几种不同的方式,例如:「不」、「非」、「無」等。这些不同的写法都表示否定的意思,强调否定的概念,但在逻辑学中,“否定之否定规律”一词则专指亚里士多德提出的原理。
段落四:例句、组词、近义词和反义词例句:根据《否定之否定规律》,如果你不相信他,那么你相信他。(通过对“不相信”进行否定,结果是“相信”)
组词:肯定、否定、逆否命题、矛盾、逆否、双重否定等。
近义词:双重否定原理、否定否定法则、否定推理、否定论证等。
反义词:肯定原理、肯定推理、肯定论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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