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宫廷内所设的市肆。 春秋 齐桓公 有宫中七市。其后 东汉 灵帝 、 南朝 齐 东昏侯 、 唐中宗 都曾在宫中设市。参阅《战国策·东周策》、 南朝 梁元帝 《金楼子·箴戒》、《南齐书·东昏侯纪》、《旧唐书·中宗纪》等。
(2). 唐德宗 贞元 末年,宫中派宦官到民间市场强行买物,口称‘宫市’,实为掠夺。 唐 韩愈 《顺宗实录二》:“ 贞元 末,以宦者为使,抑买人物,稍不如本估。未年不復行文书,置白望数百人於两市并要闹坊,閲人所卖物,但称‘宫市’,即敛手付与,真伪不復可辨,无敢问所从来,其论价之高下者。率用百钱物买人直数千钱物,仍索进奉门户并脚价钱。将物诣市,至有空手而归者。名为‘宫市’而实夺之。”按, 唐 白居易 《卖炭翁》诗,即为讽刺此事而作。
宫市是中国古代历史中的特殊制度,主要包含两层含义:
指在皇宫内部设立的商业集市,供皇室成员及宫人进行交易。该形式最早可追溯至春秋时期,例如:
中唐德宗贞元年间,宫市演变为宦官以采购之名行掠夺之实的剥削方式:
该制度在唐顺宗时期被短暂废除,但反映出唐代宦官专权与阶级矛盾的加剧。现代语境下,「宫市」也偶用于代指权力机构的不公平采购行为。
宫市是一个汉字词语,由“宫”和“市”两个字组成。
“宫”字的部首为宀,总计7画;“市”字的部首为亠,总计5画。
宫市一词最早出现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原指古代宫殿和市场。后来,宫市一词逐渐演变为指代城市中的繁华商业区。
宫市的繁体字为「宮市」。
在古时候的汉字书写中,宫市的写法并没有太大变化。
1. 这个城市的宫市繁华热闹,吸引了很多游客。
2. 宫市中的商铺琳琅满目,应有尽有。
宫殿、市场、繁华、商业、区域
市集、集市、市井、繁华区、商业街
宫廷、宫殿、农村、贫民区、偏僻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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