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妻室的僧人。佛教谓入世即居火宅,为僧而有室家,是未离火宅,故称。《辍耕录·梵嫂》引 唐 郑熊 《番禺杂记》:“ 广 中僧有室家者,谓之火宅僧。”
"火宅僧"是汉语佛教术语中具有特殊文化意象的复合词,其释义需结合佛教经典与汉语构词法进行解析。
一、词源解析 "火宅"出自《妙法莲华经·譬喻品》:"三界无安,犹如火宅",喻指充满烦恼的世俗世界。梵语原典中"火宅"对应"ādīpta-gṛha",直译为"燃烧的房屋",象征众生在贪嗔痴三毒中的煎熬状态。
"僧"为梵语"saṃgha"音译"僧伽"之略称,指佛教修行团体。二者组合成"火宅僧",特指身处世俗而修行佛法的僧众,区别于山林隐修的僧人群体。
二、佛教义理内涵 该词蕴含大乘佛教"在世出世"的修行观,如《维摩诘经》所述"虽处居家,不着三界",强调修行者应在尘世中保持觉悟。唐代宗密《圆觉经略疏》注疏中提及"火宅僧"需具"四弘誓愿",体现菩萨道精神。
三、现代语义流变 当代佛教研究将其引申为比喻性表达,指代在都市弘法的僧团。据《汉传佛教寺院管理研究》记载,该词现多用于描述开展文化教育、慈善事业的现代僧伽组织。
“火宅僧”是一个源自佛教文化的汉语词汇,其含义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解释:
指有妻室的僧人。佛教将世俗生活比喻为“火宅”(象征充满烦恼的尘世),僧人若未出家或虽出家但仍保留家庭,则被称为“火宅僧”,意为未脱离世俗牵绊的修行者。
该词最早见于唐代郑熊《番禺杂记》,记载南方地区(如广东)存在僧人娶妻的现象,当地称为“火宅僧”。宋代文献《铁围山丛谈》《鸡肋编》也提到岭南地区僧人普遍婚嫁、经商致富,甚至妇女多嫁于僧人的社会风俗。
在当代语境中,“火宅僧”有时被用于比喻在困境中表现出非凡勇气或智慧的人(如火灾中冷静救人的行为),但这一用法属于引申,并非原义。
类似词汇还有“梵嫂”(僧人之妻)、“火居道士”(有家室的道士),均反映了特定历史时期宗教与世俗生活的交融现象。
该词核心指涉的是未完全脱离世俗生活的僧人,反映了佛教戒律与地方习俗的冲突或融合。其历史记载多见于中国南方地区,尤其是唐宋时期的岭南一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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