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审理和判决刑事、民事等案件的权力。
审判权是法律体系中的核心概念,具体解释如下:
审判权指法院或司法机构依法审理、裁决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的权力,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质特征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其核心目标是维护法律权威,保障司法公正,成为“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
与立法权(制定法律)、行政权(执行法律)不同,审判权聚焦于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具有被动性(不主动介入)和终局性。
《审判权》是指判决案件的权力,也是指某个机构或个人行使审理和裁决案件的权限。
拆分部首:宀(mian)+ 讠(yan)+ 又(you)
审判权的笔画数:16画
“审判权”这个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汉语。在中国的历史文献中,最早提到“审判权”一词的是《尚书》。在现代汉语中,它是被广泛使用的一个词汇。
在繁体字中,“审判权”用繁体字写作“審判權”。
古时候,“审判权”这个词的写法可能略有不同。以《康熙字典》为例,它将“审判权”写成“審判權”。
1. 法院的审判权由宪法赋予。
2. 检察机关行使对犯罪嫌疑人的审判权。
3. 法官需要依法行使审判权,秉公执法。
1. 审判程序:指案件从受理到审理的一系列法律程序。
2. 审判庭:指进行审理案件的法庭。
3. 审判程序正当权利:指当事人在司法审判过程中享有的合法权益。
审理权、裁判权、判决权
审判责任、裁判责任、判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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