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宮廷内所設的市肆。 春秋 齊桓公 有宮中七市。其後 東漢 靈帝 、 南朝 齊 東昏侯 、 唐中宗 都曾在宮中設市。參閱《戰國策·東周策》、 南朝 梁元帝 《金樓子·箴戒》、《南齊書·東昏侯紀》、《舊唐書·中宗紀》等。
(2). 唐德宗 貞元 末年,宮中派宦官到民間市場強行買物,口稱‘宮市’,實為掠奪。 唐 韓愈 《順宗實錄二》:“ 貞元 末,以宦者為使,抑買人物,稍不如本估。未年不復行文書,置白望數百人於兩市并要鬧坊,閲人所賣物,但稱‘宮市’,即斂手付與,真僞不復可辨,無敢問所從來,其論價之高下者。率用百錢物買人直數千錢物,仍索進奉門戶并腳價錢。将物詣市,至有空手而歸者。名為‘宮市’而實奪之。”按, 唐 白居易 《賣炭翁》詩,即為諷刺此事而作。
宮市是中國古代曆史中的特殊制度,主要包含兩層含義:
指在皇宮内部設立的商業集市,供皇室成員及宮人進行交易。該形式最早可追溯至春秋時期,例如:
中唐德宗貞元年間,宮市演變為宦官以采購之名行掠奪之實的剝削方式:
該制度在唐順宗時期被短暫廢除,但反映出唐代宦官專權與階級矛盾的加劇。現代語境下,「宮市」也偶用于代指權力機構的不公平采購行為。
宮市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宮”和“市”兩個字組成。
“宮”字的部首為宀,總計7畫;“市”字的部首為亠,總計5畫。
宮市一詞最早出現在《史記·太史公自序》中,原指古代宮殿和市場。後來,宮市一詞逐漸演變為指代城市中的繁華商業區。
宮市的繁體字為「宮市」。
在古時候的漢字書寫中,宮市的寫法并沒有太大變化。
1. 這個城市的宮市繁華熱鬧,吸引了很多遊客。
2. 宮市中的商鋪琳琅滿目,應有盡有。
宮殿、市場、繁華、商業、區域
市集、集市、市井、繁華區、商業街
宮廷、宮殿、農村、貧民區、偏僻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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