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纳贡,进贡。 刘师培 《文说》:“甚至加虚鍊饰,博采諛言,喻过其体,词没其义:论逆臣则称为问鼎,称巨寇则目以长鲸;记贡纳必饰百牢,叙朝会必称万国。” 郭沫若 《中国史稿》第二编第一章第一节:“ 商 代遗址中出土的龟甲、鲸鱼骨、鲟鱼骨、海贝、玉石等,有的产于 东海 或 南海 ,有的产于西北。这些都是 商 朝通过交换或贡纳方式得来的,说明 商 朝的影响远远超出其统治区域。”
“贡纳”是一个汉语复合词,具有双重含义,既包含古代政治制度中的特定行为,也延伸为对社会义务的概括。以下从多个维度进行详细解析:
该词由“贡”和“纳”组成:
组合含义可概括为:通过进贡或纳税的方式履行责任,既包含主动奉献,也强调制度性义务。
商朝贡纳制
根据考古发现,商代通过贡纳获得龟甲、鲸骨、玉石等物资,这些物品多来自统治区外,印证了商王朝通过政治权威强制征收周边部族的制度。郭沫若在《中国史稿》中指出,此类贡纳使商朝影响力远超实际控制范围。
制度分化
商代贡纳分为内服(直属领地)和外服(附属部族),前者以固定赋税为主,后者多为象征性进贡以示臣服。
典故最早见于《论语·公冶长》:
孔子问公冶长:“贡献而不纳税,如何避免贫困?”公冶长答:“若贫困却无怨言,何谈可贵?”此对话奠定了“贡献与义务并存”的伦理基础。
郭沫若分析商代遗址时提到:“海贝、玉石等通过贡纳获得,表明商朝影响力辐射广泛。”
“贡纳”既是一个反映古代政治经济制度的历史术语,也是蕴含责任意识的文化概念。
贡纳(gòng nà)是一个动词,意为献上、提交、奉献。它可以指个人或组织向上级、国家或机构提供贡品、捐助、税款等。
《贡纳》由部首贝和言组成,部首贝表示财富的符号,而言表示言语、表达的意义。它的总笔画数为9。
《贡纳》一词源自古代汉语,最早出现在《史记》一书中,是用来描述皇帝、国王或贵族领导者向天、神、祖先献上贡品的行为。在繁体字中,贡的形象与简体字相似,而纳则以「納」为字形。
在古时候,贡纳的写法与今天略有不同。贡字的写法主要以两种形式出现,一种是「赣」,表示给予、奉献;另一种是「貢」,表示贡品、进贡。纳字的古字形中,多以「訥」这个字形代替今天的「纳」。
1. 他每年都会向慈善机构贡纳大量的物品和金钱。
2. 在古代,各地贵族会每年贡纳各种名贵的宝物给皇帝。
- 贡献:指个人或组织所提供的有价值的贡品、捐助或成果。
- 贡品:指向上级、国家或神明等献上的财物。
- 献上:表示向特定对象祭祀、奉献或提供。
- 奉献:表示为某个特定目标或人物无私地付出努力、才能或财物。
- 收取:指从他人处接受财物、费用等。
- 侵占:指非法占有或占用他人的财物、权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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