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纳贡,进贡。 刘师培 《文说》:“甚至加虚鍊饰,博采諛言,喻过其体,词没其义:论逆臣则称为问鼎,称巨寇则目以长鲸;记贡纳必饰百牢,叙朝会必称万国。” 郭沫若 《中国史稿》第二编第一章第一节:“ 商 代遗址中出土的龟甲、鲸鱼骨、鲟鱼骨、海贝、玉石等,有的产于 东海 或 南海 ,有的产于西北。这些都是 商 朝通过交换或贡纳方式得来的,说明 商 朝的影响远远超出其统治区域。”
贡纳是中国古代政治经济制度中的重要概念,指臣属或藩属向中央政权缴纳财物以表臣服的行为。根据《汉语大词典》释义,"贡"指诸侯向天子进献方物,"纳"则强调赋税的强制性征收,二者结合形成具有政治隶属与经济义务双重属性的制度。
从历史制度演变看,贡纳体系可分为三个发展阶段:
该制度的文化意义体现在三个方面:政治层面确立"天子-诸侯"的等级秩序;经济层面构建中央财政基础;文化层面通过"厚往薄来"的回赐制度维系宗藩关系,如《礼记·王制》所述"往而不来非礼也"的互动原则。现代学者研究发现,贡纳体系中的"土贡"制度,客观上促进了地域特产的规模化生产与跨区域流通。
“贡纳”是一个汉语复合词,具有双重含义,既包含古代政治制度中的特定行为,也延伸为对社会义务的概括。以下从多个维度进行详细解析:
该词由“贡”和“纳”组成:
组合含义可概括为:通过进贡或纳税的方式履行责任,既包含主动奉献,也强调制度性义务。
商朝贡纳制
根据考古发现,商代通过贡纳获得龟甲、鲸骨、玉石等物资,这些物品多来自统治区外,印证了商王朝通过政治权威强制征收周边部族的制度。郭沫若在《中国史稿》中指出,此类贡纳使商朝影响力远超实际控制范围。
制度分化
商代贡纳分为内服(直属领地)和外服(附属部族),前者以固定赋税为主,后者多为象征性进贡以示臣服。
典故最早见于《论语·公冶长》:
孔子问公冶长:“贡献而不纳税,如何避免贫困?”公冶长答:“若贫困却无怨言,何谈可贵?”此对话奠定了“贡献与义务并存”的伦理基础。
郭沫若分析商代遗址时提到:“海贝、玉石等通过贡纳获得,表明商朝影响力辐射广泛。”
“贡纳”既是一个反映古代政治经济制度的历史术语,也是蕴含责任意识的文化概念。
扒扠并重搏激伯婆称力崇本唇音出位出巡大别大做文章都俞独謡繁动風鑽诰命夫人耕稼国婿喊山皓齿娥眉诲淫蹇蹙赍具尽勾吉祥海云卷棚顶句指喀尔巴阡山脉老娘老腔聊胜于无马足靡盬默语逆断女大不中留俳儛炰燔拼火前配岂必清俊轻爽凄神人到中年伤鳞入梦神髓食焄顺身送汤送水酸款霆激提神头陀碑顽傲万难危国芜谬贤惠笑咍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