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称官吏因父母年高,告归奉养。 清 钱泳 《履园丛话·梦幻·注苏诗》:“ 桐乡 冯星实 先生 应榴 ,中 乾隆 辛巳恩科进士,歷官至 四川 布政使,告养回籍,从事 苏 诗。” 清 潘荣陛 《<帝京岁时纪胜>序》:“告养归来,凡有所经歷者,随意记録成帙。”
“告养”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主要用于描述官吏因父母年迈而辞官回乡奉养的特定行为。以下为详细解析:
制度渊源
古代中国重视孝道,官员若父母年迈或病重,可依礼法申请离职回乡尽孝,称为“告养”。例如清代冯应榴因父母年高,从四川布政使任上“告养回籍”。
社会意义
这一制度反映了“忠孝两全”的传统价值观。官吏通过辞官侍亲,既遵守伦理规范,也符合当时的政治道德要求。
部分资料(如)将“告养”解释为“父母未尽养育责任被子女责备”,但此说法权威性较低。结合高权威来源分析,该词并无贬义,而是特指官员主动返乡尽孝的行为。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清史稿》或《历代职官表》等史料。
《告养》一词是指通过书面方式向他人申请养育或抚养某个人或物品。它可以用于申请养育一个孩子、养活一只动物,或者保管、照顾某个物品。
《告养》的部首是「言」,总共有7个笔画。
《告养》这个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国。在古时候,人们常常会通过羊皮等材料写信,以请求他人养育、关照自己的子女或动物。为了方便辨识和管理,也会将这些书信贴上「告养」的标志。
《告养》的繁体字为「告養」。
在古代,「告养」这个词的汉字写法与现代稍有不同。常将「养」字写成「養」,即「告養」。
1. 他向法院提交了一封《告养》信,请求能够抚养他的亲生孩子。
2. 这个动物收容所收到了一封《告养》信,希望能够提供一个温暖的家庭给这只流浪狗。
补养、寄养、抚养、养育、代养、领养等。
抚养、养育、扶养、照料等。
放养、离养、遗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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