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高级官署中的佐治官吏。《隋书·百官志下》:“三师、三公置府佐,与柱国同。”
(2).特指知府的佐贰官。 清 孙承泽 《天府广记·鸿胪寺》:“府正官由南廊至前堂,以宾主礼见,由北廊出。府佐及州县正官执报单由南甬道至露臺立。”
府佐是古代官职术语,具体含义及用法如下:
广义解释
指高级官署中的辅佐官吏,如三师、三公(古代高级官职)府中的属官,属于中央或地方行政机构的辅助职位。
狭义特指
专指知府的佐贰官(副职),例如同知、通判等,协助知府处理政务,常见于明清地方行政体系。
《六部成语注解·吏部》明确提到:“府佐,帮助知府办事之官,如同知、通判是也。”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隋书》、清代孙承泽《天府广记》等史料原文。
《府佐》是一个汉字词,指的是在政府机构中担任高级官职的助手、辅助人员。
《府佐》的拆分部首是“广”和“亻”,其中“广”表示宽广、大,常见于政府相关词汇中,而“亻”为人的偏旁部首;该词的总笔画数为11画。
《府佐》一词的来源可以追溯至古代汉字,是古籍中使用的一个常见词汇。
在繁体中,该词的写法并没有很大的变化,仍然是“府佐”。
在古代,字体的形态有所差异,但“府佐”的基本结构没有发生变化。
1. 作为地方政府的府佐,他在推动改革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2. 这位府佐运筹帷幄,驾驭着整个政府机构。
府官、府衙、佐助
根据语境的不同,与“府佐”意思相关的近义词有:辅佐、助手、助理、副手。
在这个语境中,与“府佐”意思相对的反义词是:贼佐、敌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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