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高級官署中的佐治官吏。《隋書·百官志下》:“三師、三公置府佐,與柱國同。”
(2).特指知府的佐貳官。 清 孫承澤 《天府廣記·鴻胪寺》:“府正官由南廊至前堂,以賓主禮見,由北廊出。府佐及州縣正官執報單由南甬道至露臺立。”
府佐是古代官職術語,具體含義及用法如下:
廣義解釋
指高級官署中的輔佐官吏,如三師、三公(古代高級官職)府中的屬官,屬于中央或地方行政機構的輔助職位。
狹義特指
專指知府的佐貳官(副職),例如同知、通判等,協助知府處理政務,常見于明清地方行政體系。
《六部成語注解·吏部》明确提到:“府佐,幫助知府辦事之官,如同知、通判是也。”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隋書》、清代孫承澤《天府廣記》等史料原文。
《府佐》是一個漢字詞,指的是在政府機構中擔任高級官職的助手、輔助人員。
《府佐》的拆分部首是“廣”和“亻”,其中“廣”表示寬廣、大,常見于政府相關詞彙中,而“亻”為人的偏旁部首;該詞的總筆畫數為11畫。
《府佐》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至古代漢字,是古籍中使用的一個常見詞彙。
在繁體中,該詞的寫法并沒有很大的變化,仍然是“府佐”。
在古代,字體的形态有所差異,但“府佐”的基本結構沒有發生變化。
1. 作為地方政府的府佐,他在推動改革中發揮了關鍵作用。
2. 這位府佐運籌帷幄,駕馭着整個政府機構。
府官、府衙、佐助
根據語境的不同,與“府佐”意思相關的近義詞有:輔佐、助手、助理、副手。
在這個語境中,與“府佐”意思相對的反義詞是:賊佐、敵佐。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