斧锧的意思、斧锧的详细解释
斧锧的解释
亦作“ 斧质 ”。1.斧子与铁鍖,古代刑具。行刑时置人于鍖上,以斧砍之。《晏子春秋·问下十一》:“寡君之事毕矣, 婴 无斧鑕之罪,请辞而行。”《吕氏春秋·贵直》:“王曰:‘行法。’吏陈斧质於 东閭 。”《汉书·项籍传》:“孰与身伏斧质,妻子为戮乎?” 颜师古 注:“质谓鑕也。古者斩人,加於鍖上而斫之也。” 宋 司马光 《五哀诗·晁大夫》:“旋闻就斧质,不得解衣冠。” 明 无名氏 《鸣凤记·杨公劾奸》:“一封奏九重,知他听否,我 杨继盛 的斧鑕囹圄都在这遭。”
(2).泛指罪名。 田北湖 《与某生论韩文书》:“未有左证,竟以己意为信讞,鞭笞斧鑕,横加其身。”
词语分解
- 斧的解释 斧 ǔ 砍东西用的工具,多用来砍木头。古代亦用来作兵器:斧子。斧头。斧钺。斧柯(a.斧子的柄;b.喻政权、权柄)。 用斧砍:斧正(敬辞,请人修正文句,亦作“斧政”)。斧凿(a.斧子或凿子;b.指文艺作
- 锧的解释 锧 (鑕) ì 古代腰斩用的垫座:砧锧。 笔画数:; 部首:钅; 笔顺编号:
专业解析
斧锧(fǔ zhì),是中国古代一种重要的刑具,由两部分组成:
- 斧:指行刑用的斧头或钺(大斧),刃部锋利,用于砍斫。
- 锧(也写作“质”):指垫在受刑人身下的砧板或垫座,通常为木质或石质。
详细释义:
- 本义: 特指古代用于腰斩死刑犯的刑具组合。行刑时,犯人伏于“锧”(砧板)上,刽子手用“斧”将其腰部斩断。《公羊传·昭公二十五年》何休注有“斧锧,要斩之罪”的记载。
- 引申义:
- 泛指刑具: 因其是执行极刑的工具,故常作为刑具的代称。《汉书·项籍传》记载项羽的谋士范增说:“孰与身伏斧质,妻子为僇乎?”这里的“斧质”即指刑具,代表死刑。
- 象征刑罚或诛杀: 在文献中,“斧锧”常用来象征严酷的刑罚或诛戮行为。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中蔺相如对秦王说:“今大王亦宜斋戒五日,设九宾于廷,臣乃敢上璧。”秦王无奈答应后,“相如度秦王虽斋,决负约不偿城,乃使其从者衣褐,怀其璧,从径道亡,归璧于赵。秦王斋五日后,乃设九宾礼于廷,引赵使者蔺相如。相如至,谓秦王曰:‘……臣知欺大王之罪当诛,臣请就汤镬,唯大王与群臣孰计议之。’”虽然此处蔺相如提到的是“汤镬”,但“斧锧”在类似语境中也常被用来表示甘愿接受极刑。
- 象征危险、死亡的威胁: 引申为身处险境,面临被处死的危险。如成语“伏斧锧”或“伏斧质”,就是指主动请罪或面临被处死的境地。
与“铡刀”的区别:
斧锧主要用于腰斩,行刑方式是用斧头砍断置于砧板上的犯人腰部。而铡刀(如著名的包公铡)通常用于断头,其结构是刀片固定在上,有槽的底座在下,刀落下切断颈部。
现代使用:
在现代汉语中,“斧锧”一词已不再指代实物,主要出现在历史叙述、成语典故或文学作品中,用以指代古代的严酷刑罚或象征死亡威胁。
引用参考:
- 字形与基本释义参考《汉语大字典》(四川辞书出版社、崇文书局)对“斧”、“锧(质)”字的解释。
- 刑具功能及历史背景参考《中国古代刑具史》(上海文艺出版社)等研究古代刑罚制度的专著。
- 文献例证如《汉书·卷三十一·陈胜项籍传第一》:“孰与身伏斧质,妻子为僇乎?”(中华书局点校本)。王先谦《汉书补注》对此有进一步阐释。
- 文化引申义参考《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中华书局点校本)及相关研究中对“请罪”文化符号的解读。
网络扩展解释
“斧锧”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及用法可综合多个来源解释如下:
一、基本释义
-
字面含义
指古代斩首的刑具,形似铡刀。由“斧”(砍伐工具)和“锧”(铁砧或垫座)两部分组成。行刑时,将人置于铁砧上,用斧砍头。
-
别称与结构
亦作“斧质”,其中“斧”为行刑工具,“质”(或“鍖”)为受刑者所卧的垫座。这种组合常见于先秦文献,如《晏子春秋》《韩非子》中均有提及。
二、引申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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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征诛戮之事
在古籍中,“斧锧”常代指死刑或严酷刑罚。例如《聊斋志异·陆判》中“今来加斧锧耶?”即用此意。
-
泛指罪名
清代田北湖《与某生论韩文书》中“鞭笞斧鑕,横加其身”一句,将“斧锧”引申为强加的罪名。
三、文献例证
- 《晏子春秋》:“婴无斧鑕之罪,请辞而行。”
- 《韩非子·外储说左下》:“愿请玺复以治邺,不当请斧锧之罪。”
四、发音与字形
- 拼音:fǔ zhì
- 注音:ㄈㄨˇ ㄓˋ
- 异体字:斧鑕、斧质(部分文献中通用)。
以上内容综合了古代文献、工具书及语言学考证,如需进一步扩展,可参考汉典及《晏子春秋》相关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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