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清时代的一种诗论。明代前后七子论诗推崇盛唐,主张从格律声调上学习古人,提倡格调。清代诗人沈德潜继承其主张,并加上温柔敦厚的“诗教”内容。
格调说是中国古典诗学的重要理论概念,其核心指文学作品在形式规范与思想境界上体现出的整体艺术品格。这一理论最早可追溯至唐代对诗歌声律的探讨,至明代前后七子发展为系统的复古主张,清代沈德潜则将其推向成熟,形成「格调派」的完整体系。
从汉语词典释义角度解析,「格」本义指树木长枝条,《说文解字》释为「木长貌」,引申为法式、标准;「调」原指声音和谐,《广雅》注为「和也」,后指韵律节奏。二者结合形成的「格调」,既包含形式层面的声律规范,又蕴含内容层面的精神气韵。
该理论包含三个核心维度:
当代学者袁行霈在《中国文学史》中指出,格调说「既注重诗歌的审美特征,又强调其社会功能」,体现了儒家文论的传统精神。该理论虽在清代受到性灵说的冲击,但其对诗歌形式美的探索仍深刻影响着中国韵文创作。
“格调说”是明清时期重要的诗歌理论,主要强调诗歌的格律声调和道德教化功能。以下是详细解释:
“格调说”最早由明代前后七子(如李梦阳、何景明等)提出,主张以盛唐诗歌为典范,注重格律、声调等形式的模仿。清代沈德潜继承并发展了这一理论,将其与儒家“温柔敦厚”的诗教传统结合,强调诗歌的社会教化作用。
沈德潜提出“格调说”是为纠正王士祯“神韵说”的虚无缥缈,主张回归诗歌的教化功能与形式规范。
“格调说”是明清诗学的重要流派,推动了古典诗歌形式研究,但受限于时代背景,其伦理教化主张也体现了封建文论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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