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 明 王守仁 就竹子推究事物原理之事。 明 钱德洪 《王文成公年谱》:“二十一岁在 越 ……是年为 宋 儒格物之学,先生始侍 龙山公 于京师徧求 考亭 遗书读之。一日,思先儒谓众物必有表里精麄,一草一木皆涵至理。官署中多竹,即取竹格之,沉思其理不得,遂遇疾。先生自委圣贤有分,乃随世就辞章之学。” 清 魏源 《王文成公赞》:“ 朱子 格物何曾教人格竹,此亦《语録》之一病。” 严复 《救亡决论》:“前 明 姚江 王伯安 ,儒者之最有功业者也,格窗前一竿竹,七日病生。”
"格竹"是中国哲学史上的经典典故,特指明代思想家王阳明探究"格物致知"理论的实践尝试。该词由"格"与"竹"二字构成:"格"取《礼记·大学》中"致知在格物"的推究之义,"竹"则指具体研究对象。
据《传习录》记载,1502年王阳明依照朱熹理学主张,连续七日静观庭院青竹,试图通过观察事物表象来参悟天理,最终因劳思成疾而失败。这一事件标志着他对程朱理学方法论的根本性质疑,为其后期创立"心即理""知行合一"的心学体系提供了实践依据。
在汉语语义演变中,"格竹"已超越具体历史事件,衍生出三重内涵:
该典故在《明儒学案》《王文成公全书》等典籍中均有记载,浙江大学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的数字化古籍库收录了相关原始文献。当代学者陈来在《有无之境——王阳明哲学的精神》中强调,格竹事件实质揭示了"物理"与"吾心"的辩证关系,构成宋明理学转型的关键节点。
“格竹”是中国哲学史上的一个经典典故,与明代思想家王守仁(王阳明)的早期思想探索密切相关。以下是综合多来源信息的详细解释:
“格竹”源自儒家经典《礼记·大学》中的“格物致知”理念,原指通过研究事物本质来获取知识。其中:
据明代钱德洪《王文成公年谱》记载:
王阳明此次实践失败的关键在于:
注:若需查阅原始文献细节,可参考《王文成公年谱》、王阳明著作及《大学》相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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