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 明 王守仁 就竹子推究事物原理之事。 明 錢德洪 《王文成公年譜》:“二十一歲在 越 ……是年為 宋 儒格物之學,先生始侍 龍山公 于京師徧求 考亭 遺書讀之。一日,思先儒謂衆物必有表裡精麄,一草一木皆涵至理。官署中多竹,即取竹格之,沉思其理不得,遂遇疾。先生自委聖賢有分,乃隨世就辭章之學。” 清 魏源 《王文成公贊》:“ 朱子 格物何曾教人格竹,此亦《語録》之一病。” 嚴複 《救亡決論》:“前 明 姚江 王伯安 ,儒者之最有功業者也,格窗前一竿竹,七日病生。”
"格竹"是中國哲學史上的經典典故,特指明代思想家王陽明探究"格物緻知"理論的實踐嘗試。該詞由"格"與"竹"二字構成:"格"取《禮記·大學》中"緻知在格物"的推究之義,"竹"則指具體研究對象。
據《傳習錄》記載,1502年王陽明依照朱熹理學主張,連續七日靜觀庭院青竹,試圖通過觀察事物表象來參悟天理,最終因勞思成疾而失敗。這一事件标志着他對程朱理學方法論的根本性質疑,為其後期創立"心即理""知行合一"的心學體系提供了實踐依據。
在漢語語義演變中,"格竹"已超越具體曆史事件,衍生出三重内涵:
該典故在《明儒學案》《王文成公全書》等典籍中均有記載,浙江大學中國思想文化研究所的數字化古籍庫收錄了相關原始文獻。當代學者陳來在《有無之境——王陽明哲學的精神》中強調,格竹事件實質揭示了"物理"與"吾心"的辯證關系,構成宋明理學轉型的關鍵節點。
“格竹”是中國哲學史上的一個經典典故,與明代思想家王守仁(王陽明)的早期思想探索密切相關。以下是綜合多來源信息的詳細解釋:
“格竹”源自儒家經典《禮記·大學》中的“格物緻知”理念,原指通過研究事物本質來獲取知識。其中:
據明代錢德洪《王文成公年譜》記載:
王陽明此次實踐失敗的關鍵在于:
注:若需查閱原始文獻細節,可參考《王文成公年譜》、王陽明著作及《大學》相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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