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福的人。《太平广记》卷三七九引 南朝 齐 王琰 《冥祥记·李清》:“﹝ 李清 ﹞又见昨所遇沙门,长跪请……答曰:‘先是福人,当易拔济耳。’”《元史·汪惟正传》:“王妃赐其母珠络帽衣,且曰:‘吾皇家儿妇也,为汝母製衣,汝母真福人也。’” 鲁迅 《华盖集·并非闲话(三)》:“自然,倘是向来没有受过更奇特而阴毒的暗箭的福人,那当然即此一点也要感到痛苦。”
(2).赐福于人。 唐 韩愈 《答刘秀才论史书》:“若无鬼神,岂可不自心慙愧;若有鬼神,将不福人。”
《汉语大词典》对"福人"的释义包含两个核心概念:一指"有福之人",二指"赐福于人者"。该词最早见于《吕氏春秋·制乐》,其中记载"君有至德之言三,天必三赏君,今夕荧惑其徙三舍,君延年二十一岁,是君之言乃三赏善者为福人也"(《汉语大词典》1997年版,第7卷)。
从构词法分析,"福"字甲骨文作"示"旁加酒器形,本义指以酒祭神祈求护佑,后引申为幸福、福气。《说文解字》释"福"为"祐也",段玉裁注"福者备也,备者百顺之名也"(中华书局1963年版)。"福人"作为复合词,既保留祭祀文化中"代天赐福者"的原始宗教义,又发展出世俗化的"享福者"含义。
方言使用方面,闽南语中"福人"特指怀孕妇女(《台湾闽南语常用词辞典》2011版)。这种语义延伸源于传统生育观念,将新生命的诞生视为天赐之福。
在中国传统文化体系中,"福人"概念与五福思想紧密相关。《尚书·洪范》提出的"寿、富、康宁、攸好德、考终命"五福,构成评判"福人"的完整标准。民间年画中的福星形象,正是这种文化观念的具象化表达(《中国民俗大系·信仰民俗卷》2003年版)。
“福人”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可从以下多个角度综合解析:
有福之人
指有福气、生活舒适且幸福感强的人。例如《元史·汪惟正传》中提到的“真福人也”,即强调因福分而获得优渥生活的个体。
幸运者
表示运气好或受眷顾的人,如《冥祥记》记载僧人评价李清“先生是福人”,即暗含其命途顺遂。
赐福于人
唐代韩愈在《答刘秀才论史书》中提出“将不福人”,此处“福人”作动词,意为给予他人福泽。
现代特征
根据搜狗百科,现代语境下的“福人”更强调主动调和自身需求与外界条件的能力,通过学习和实践规律追求幸福,是积极的生活态度体现。
多用于描述个人命运或表达祝福,如“花草造福人”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福气传递。在文学或口语中,既可客观形容他人,也可主观表达对幸福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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