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使民殷富。《荀子·王制》:“故王者富民,霸者富士,仅存之国富大夫,亡国富筐篋,实府库。”《魏书·高祖纪上》:“今遣使者,循行州郡,与牧守均给天下之田,还受以生死为断,劝课农桑,兴富民之本。” 宋 苏轼 《李之纯户部侍郎制》:“兴利以富民,不如省事而民自富;广求而丰国,不如节用而国自丰。”
(2).富裕之民。 银雀山 汉 墓竹简《孙子兵法·吴问》:“公家贫,其置士少,主僉臣收,以御富民,故曰固国。” 五代 王仁裕 《开元天宝遗事》卷上:“ 长安 富民 王元宝 、 扬崇义 、 郭万全 等,国中巨豪也。” 清 吴敏树 《黄特轩传》:“彼贫民怨恨富民,而欲坏之久矣。”
“富民”是汉语中具有社会经济学属性的复合词,由“富”与“民”两部分构成。《汉语大词典》将其定义为“使百姓富裕”,核心内涵指向通过政策或经济活动提升民众生活水平。从词源学角度分析,“富”在甲骨文中以“宀”(房屋)与“酉”(酒器)组合,象征物质丰足;“民”则指代普通百姓,二者结合体现中国古代“藏富于民”的治国理念(《汉字源流字典》,商务印书馆)。
该词在历史文献中频繁出现,例如《论语·颜渊》记载“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管子·治国》强调“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均指向富民思想作为传统政治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书局古籍数据库)。现代语境下,国务院《“十四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将“富民”纳入国家战略,提出通过收入分配改革、社会保障完善等途径实现共同富裕(中国政府网政策文件库)。
在语言学应用层面,“富民”既可作动词短语(如“富民政策”),也可转化为名词性结构(如“富民工程”)。《现代汉语用法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指出其语用特征具有鲜明的政策导向性,常见于政府工作报告、民生类论述等正式语体。
“富民”一词在汉语中主要有以下两种解释,其含义和用法需结合语境区分:
核心释义
指通过政策或措施让百姓生活富裕,强调“使民殷富”的过程。例如《荀子·王制》中提到“王者富民”,即圣明的君主会实施让民众富足的政策。
历史文献佐证
现代应用
常见于政策表述,如“富民政策”指以提高民众生活水平为目标的经济措施。
具体指代
指特定群体中的富有阶层。例如《孙子兵法·吴问》提到“御富民”指管理富裕百姓,清代文献中“贫民怨恨富民”则反映社会阶层矛盾。
历史用例
如需进一步探究,可参考《荀子》《魏书》等古籍,或结合政策文件分析现代语义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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