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犹附籍。《新唐书·李晟传》:“七年,以 临洮 未復,请附贯 万年 ,詔可。”
附贯是汉语古语词汇,现多用于历史文献研究,指将人口临时登记于非原籍所在地的户籍中,属于古代户籍管理制度的特殊形式。其核心含义包含以下三点:
依附性登记
“附”指依附、暂附,“贯”指籍贯或户籍。合指流动人口(如客商、逃户)因故无法返回原籍时,经官府允许暂时挂靠于现居地的户籍系统。例如唐代规定客居他乡者可“附贯”于当地州县,以便纳入赋税统计体系。
临时性与非正式性
区别于正式户籍(“正贯”),附贯属于临时性登记,不改变原籍身份。据《唐六典》记载,附贯者需注明原籍地,且其赋役义务常与正贯户存在差异,体现古代户籍的层级管理特征。
官方管控手段
该制度是官府管理流动人口、稳定税源的重要措施。如敦煌吐鲁番出土文书显示,唐代西州(今新疆吐鲁番)对中原迁入的商户实行附贯管理,既保障其合法居留权,又防止户籍脱漏。
学术依据
该释义综合古代法典与出土文献,主要参考:
(注:因古籍原文无直接网络链接,来源标注文献名称。现代研究可参考中华书局《唐代户籍制度研究》等权威著作。)
“附贯”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从以下方面解析:
基本释义
“附贯”读作fù guàn,意为“附籍”,即户籍迁移或依附于某地。该词主要用于描述古代户籍管理制度中的登记行为。
历史出处
该词最早见于《新唐书·李晟传》:“七年,以临洮未復,请附贯万年,詔可。”指唐代将领李晟因临洮尚未收复,申请将户籍附于万年县(今陕西西安),并获得皇帝批准。
结构与延伸含义
现代使用
该词现已罕用,主要用于古籍研究或历史文献解读。例如讨论唐代户籍制度时可能涉及此概念。
建议进一步查阅《新唐书》原文或相关历史研究文献,了解具体语境下的应用。
俺家安祥百意赤緑螭绶虫王打浆诞幻不经道誉大巫颠扑不磨逗耍方敦饬蜚襳改废概念化改作诰命人隔别公第骇讹憨戏合好哼哈贿免检察厅疆郊讲肄藉荫锦缎京沚进谢积思广益救弊榘范客贾髡簪烈义龙翰凤雏梅雨内关能仁平余贫下墙眼牵心挂肠峭整骑驴客清雅秦妍祇园曲瑵神功顺寂威凌五人冢下餔下车之始鲜薄香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