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peace preservation corps]∶旧中国地方上建的保安武装
(2) [Heimwehr]∶奥地利在第一次************后建立的地方组织
保安团是近代中国历史上由地方政权组建的半官方武装组织,主要职能是维持地方治安、防御匪患及辅助正规军作战。其名称由“保安”(保卫地方安宁)和“团”(军事编制单位)组合而成,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根据《汉语大词典》,“保安团”指民国时期县级地方武装,受政府管辖,负责辖区内的治安联防。其性质介于正规军与民间自卫组织之间,成员多为本地青壮年,装备以轻武器为主,经费常由地方自筹。这种组织形式体现了政权下沉与地方自治的双重特点。
保安团制度可追溯至清末民初的团练传统。1929年国民政府颁布《县保卫团法》,将其纳入国家行政体系,规定每县设保安团(或大队),由县长兼任团长。抗战时期,部分保安团被改编为正规军参战,如淞沪会战中多支地方保安部队参与作战。1949年后该制度逐步废止。
核心职能包括:
保安团在稳定基层社会秩序方面发挥过积极作用,但因缺乏正规训练和有效监管,部分演变为地方势力工具。学者指出其存在“扰民纵匪”现象(如1935年湖南保安团哗变事件),反映了民国地方武装的双面性。
权威参考资料:
保安团是旧中国地方武装组织,同时奥地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也建立了同名地方组织。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详细解释:
一、定义与起源
基本性质
保安团是北洋政府与国民政府时期的地方治安武装,主要职责为辅助军警维持治安。其前身可追溯至1914年北洋政府颁布的《地方保卫团条例》,要求每户指定一人参与,形成“牌-甲-保”三级编制。
国际背景
奥地利在一战后也建立了同名地方组织(Heimwehr),但与中国保安团无直接关联。
二、组织与职能
层级结构
职能演变
三、特点与影响
地方性
保安团具有鲜明地域色彩,其立场受地方长官影响,可能支持或抵制中央政府政策。
争议性
国民政府时期,保安团被批评为镇压革命运动的工具,但客观上也为基层治安提供了补充力量。
总结
保安团是中国近代地方治理的特殊产物,反映了中央与地方权力博弈的复杂性。其性质随政权更迭而变化,核心功能始终围绕治安与兵源补充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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