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是同族的人。《左传·成公四年》:“《史佚之志》有之曰:‘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楚 虽大,非吾族也,其肯字我乎?”《晋书·江统传》:“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戎狄志态,不与华同。”后用以指门第不相当的人。 南朝 梁 沉约 《奏弹王源》:“且非我族类,往哲格言;薰不蕕杂,闻之前典。” 宋 孙光宪 《北梦琐言》卷六:“丞相 韦公 宙 出镇 南海 ,有小将 刘谦 者,职级甚卑,气宇殊异,乃以从犹女妻之。其内以非我族类,虑招物议,讽诸幕竂,请諫止之。”
“非我族类”是汉语成语,拼音为fēi wǒ zú lèi,早期指“不是与自己同一条心的人”,后逐渐演变为代指异族或不同群体的人,常与“其心必异”连用,表达对非同一群体的戒备或排斥心理。
基本释义
原意出自《左传·成公四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强调不同族群或立场的人可能存在根本性差异。后扩展至门第、文化等层面的差异,如南朝梁沉约在弹劾奏章中以“非我族类”批判门第不匹配的联姻。
演变与应用
语言特点
该成语反映了古代族群、阶级的界限意识,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其褒贬色彩。若需进一步溯源,可参考《左传》及《晋书》等古籍。
非我族类是指与自己不同的群体或人士。
“非我族类”可以拆分为两个部首,分别是“非”和“类”。其中,“非”字的部首是“非部”,总计有四个笔画;“类”字的部首是“米部”,总计有八个笔画。
非我族类一词来源于中国古代的《孟子·公孙丑上》中的一句话:“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其中有一句话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句话中的“非我族类”一词逐渐在社会中得到广泛使用。
繁体字中,“非”和“族”保持不变,而“类”字则写作“類”。
在古代,非我族类的汉字写法与今天大致相同。
1. 我们应该包容和尊重非我族类的观点。
2. 他对待非我族类的态度很友好。
异族、异类、外族、外类
外人、外人、外侨、外客
同类、同族、本族、本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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