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是同族的人。《左傳·成公四年》:“《史佚之志》有之曰:‘非我族類,其心必異。’ 楚 雖大,非吾族也,其肯字我乎?”《晉書·江統傳》:“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戎狄志态,不與華同。”後用以指門第不相當的人。 南朝 梁 沉約 《奏彈王源》:“且非我族類,往哲格言;薰不蕕雜,聞之前典。” 宋 孫光憲 《北夢瑣言》卷六:“丞相 韋公 宙 出鎮 南海 ,有小将 劉謙 者,職級甚卑,氣宇殊異,乃以從猶女妻之。其内以非我族類,慮招物議,諷諸幕竂,請諫止之。”
“非我族類”是漢語成語,拼音為fēi wǒ zú lèi,早期指“不是與自己同一條心的人”,後逐漸演變為代指異族或不同群體的人,常與“其心必異”連用,表達對非同一群體的戒備或排斥心理。
基本釋義
原意出自《左傳·成公四年》:“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強調不同族群或立場的人可能存在根本性差異。後擴展至門第、文化等層面的差異,如南朝梁沉約在彈劾奏章中以“非我族類”批判門第不匹配的聯姻。
演變與應用
語言特點
該成語反映了古代族群、階級的界限意識,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褒貶色彩。若需進一步溯源,可參考《左傳》及《晉書》等古籍。
非我族類是指與自己不同的群體或人士。
“非我族類”可以拆分為兩個部首,分别是“非”和“類”。其中,“非”字的部首是“非部”,總計有四個筆畫;“類”字的部首是“米部”,總計有八個筆畫。
非我族類一詞來源于中國古代的《孟子·公孫丑上》中的一句話:“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其中有一句話是:“非我族類,其心必異。”這句話中的“非我族類”一詞逐漸在社會中得到廣泛使用。
繁體字中,“非”和“族”保持不變,而“類”字則寫作“類”。
在古代,非我族類的漢字寫法與今天大緻相同。
1. 我們應該包容和尊重非我族類的觀點。
2. 他對待非我族類的态度很友好。
異族、異類、外族、外類
外人、外人、外僑、外客
同類、同族、本族、本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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