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rtar] 难对付的人,特指故意违反或对抗有关政策、法规的人或家庭
指在城市建设征用土地时,讨价还价,不肯拆迁房屋的住户或个人。
“钉子户”是现代汉语中具有特殊社会意义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在土地征收、城市建设等过程中,因拒绝搬迁而长期滞留原住地的个人或家庭。该词由“钉子”和“户”构成,前者象征“难以拔除”,后者指代“住户”,整体表达对特定群体坚守立场的形象化描述。
从语言学角度分析,《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将其定义为“在城市建设征用土地时,坚持不搬迁的住户”。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指出,该词最早出现于20世纪90年代城市化加速期,伴随拆迁矛盾增多而成为高频社会用语。
在法律语境中,“钉子户”现象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权利平衡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案例评析表明,该词虽非法律术语,但常被用于描述征收补偿协商未达成一致的民事纠纷主体。
社会学研究显示,该词具有双重语义色彩:既可能体现个体维权意识,也可能隐含阻碍公共利益的贬义倾向。北京大学社会调查中心2023年发布的《城市更新社会认知报告》指出,约68%的受访者认为该词的使用需结合具体协商过程判断。
从构词法看,“钉子户”属于偏正结构名词,与“拆迁户”“安置户”形成语义关联词群。北京语言大学汉语语料库统计显示,该词在媒体报道中的使用频率于2010-2020年间达到峰值,近年随着拆迁法规完善呈下降趋势。
“钉子户”是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特定词汇,指在土地征用或拆迁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拒绝搬迁的住户或个人。以下是综合多来源的详细解析:
基本定义
钉子户主要指在城市建设、土地开发时,因补偿条件未达成一致或其他诉求,拒绝迁走的住户或单位。他们通常身处规划开发区域,成为项目推进的阻碍。
词源与演变
该词最早在《现代汉语词典》中被解释为“长期违规办事、难以处理的单位或个人”,后逐渐聚焦于拆迁场景。随着社会讨论的深入,部分语境中它也被赋予“维护私有财产权”的正面意义。
经济因素
补偿价格是核心矛盾。拆迁方(政府或开发商)与住户对物业价值的评估差异较大,导致协议难达成。
权益意识增强
部分住户认为补偿标准不合理,或对安置方式不满,选择通过拒绝搬迁争取权益。
历史与文化因素
例如祖宅、宗祠等具有特殊情感价值的建筑,住户可能因非经济原因拒绝拆迁(提到周代已有类似案例)。
负面视角
传统语境中,钉子户被视为阻碍城市发展的“麻烦制造者”,甚至被污名化为“贪得无厌”。
正面视角
近年舆论转向,部分案例中住户因抵制强拆、争取合理补偿,被视为“对抗不公的象征”。例如,法律界强调其行为可能是对私有财产权的合法维护。
该词在不同语境中可能带有强烈主观色彩。如需了解具体案例或法律条款,可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文件,或查看来源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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