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揭開某種隱秘的事物。 元 姚燧 《故民锺五六君墓銘》:“伊誰成厥孝子志,苟有善兮必門地。 漢 氏 仲山 凡豈異,奮筆發隱太史 燧 。”
(2).指一種闡發隱奧的文體。 明 劉若愚 《酌中志·内臣職掌紀略》:“纍臣自 崇禎 戊辰秋,絶葷酒,皈依釋氏,又誦《金剛》等經,又得詳味 蓮池大師 所纂《彌陀疏抄》、《菩薩戒發隱》等編,歡服釋教宏博,誠暗助聖朝,治化不淺。”如: 魯迅 《準風月談》有《幫閑法發隱》。
發隱是漢語複合詞,其釋義需從構詞語素與古典文獻用例綜合考辨,核心含義為揭示隱秘之事或闡發幽微之理。以下從權威詞典與文獻角度分層解析:
發(發)
《說文解字》釋為“射發也”,本義為射出箭矢,引申為開啟、揭露、顯現。如《廣雅·釋诂四》:“發,開也。”
▶ 文獻例:《論語·為政》:“退而省其私,亦足以發。”朱熹注:“發,謂發明所言之理。”
隱(隱)
《說文》訓“蔽也”,指隱藏、幽微難見之事。如《周易·系辭上》:“探赜索隱,鈎深緻遠。”
▶ 文獻例:《論語·季氏》:“言及之而不言謂之隱。”邢昺疏:“隱,謂隱匿。”
結合語素義與古典用例,“發隱”包含兩層含義:
動詞性:揭示隱秘
▶ 指揭露未被察覺的真相或内情。
文獻依據:
《漢書·藝文志》:“儒家者流……明教化,發隱微。”顔師古注:“發幽隱,明微細。”
名詞性:幽微之理
▶ 指尚未顯明的道理或事物本質。
文獻依據:
清代戴震《孟子字義疏證》:“凡經中發隱,皆由實測而斷。”
《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發隱:
① 揭露隱秘。
② 闡發幽深的義理。
引例:清章學誠《文史通義》:“發隱抉微,辨正僞謬。”
《辭源》(商務印書館修訂本)
釋為“發現隱微”,引宋王安石《答陳柅書》:“足下聰明,足以發隱。”
在傳統學術中,“發隱”常關聯考據學與義理學:
“發隱”是一個漢語詞語,主要有以下兩種含義:
揭開隱秘的事物
指通過行動或文字揭示隱藏的真相或未被發現的秘密。例如,元代姚燧在《故民锺五六君墓銘》中寫道:“奮筆發隱太史燧”,即通過文字揭露隱情。
使用場景:多用于描述揭示曆史真相、社會現象或人物意圖,如“發隱擿伏”(揭露壞人壞事)。
一種闡發隱奧的文體
指通過文章或論述形式,對深奧、隱秘的内容進行闡釋。例如魯迅的《幫閑法發隱》即以此類文體探讨社會問題。
如需更完整的例句或曆史文獻引用,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相關學術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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