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合乎礼法的言论。《孝经·卿大夫》:“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 唐 杨炯 《右将军魏哲神道碑》:“君升朝翊赞,道先王之法言;公府弼谐,对上天之休命。” 宋 王安石 《答韩求仁书》:“盖序《诗》者不知何人,然非达先王之法言者,不能为也。”
(2).犹格言。《庄子·人间世》:“法言曰:传其常情,无传其溢言,则几乎全。” 元 刘壎 《隐居通议·诗歌》:“ 杜少陵 诗,自与造化同流,孰可拟议?若君子高处廊庙,动成法言,恨终欠风韵。” 清 阮葵生 《茶馀客话》卷十:“法言云:侍坐则听言,有酒则观礼,何非学问之道。”
(3).指释、道之经论。 南朝 宋 谢灵运 《昙隆法师诔》:“茹芝术而共饵,披法言而同卷者,再歷寒暑。”《云笈七籤》卷九六:“若不信法言,胡为栖山林。”
“法言”是一个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可以从字面和引申义两方面理解:
合乎礼法或道德规范的言论:
可作为法则或典范的言论:
权威来源参考:
“法言”在汉语词典中的标准释义是指符合礼法规范、道德准则的言论,或者指具有权威性、可作为行为法则或思想典范的言论。其核心在于言论的“规范性”和“典范性”。
“法言”一词的含义可从以下三方面综合解析:
一、基本定义 “法言”指合乎礼法的言论或准则性话语。其核心内涵包含:
二、延伸含义 •格言性质:在《庄子·人间世》等典籍中被用作格言代称; •学术著作:东汉扬雄仿《论语》所著的《法言》,该书通过问答形式阐述儒家伦理,成为汉代重要哲学文献,现存晋代李轨注与宋代司马光集注本。
三、应用示例 • 古代官员常引法言作为行为准则,如唐代魏哲碑文载“道先王之法言”; • 王安石在《答韩求仁书》中强调法言对理解《诗经》的重要性。
注:若需查阅《法言》原文及注疏,可参考汉典()或古籍数据库获取完整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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