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法人。 梁启超 《史学之界说》:“通古今文野之界而观察之,内自乡邑之法团,外至五洲之全局,上自穹古之石史,下至昨今之新闻,何一而非客观所当取材者。”自注:“凡民间之结集而成一人格之团体者,谓之法团,亦谓之法人。法人者,法律上视之与一箇人无异也。一州之州会、一市之市会,迺至一学校、一会馆、一公司,皆统名为法团。” 张天翼 《谭九先生的工作》:“这个大会是个法团,跟县政府自必是平行的。”参见“ 法人 ”。
“法团”是汉语中一个法律相关术语,其核心含义可归纳如下:
法团即法人,指法律上具有独立人格的团体组织。这类团体在民事活动中被视为与自然人同等的法律主体,能独立承担权利义务,例如公司、学校、会馆等。
该词最早由梁启超在《史学之界说》中提出并注解,强调其“民间结集而成一人格之团体”的特性。他列举了州会、市会、学校、会馆等具体形式,说明法团涵盖政府机构与民间组织。
需注意,该词在现代法律术语中已较少使用,更多以“法人”替代,但在特定历史文献或区域性表述中仍有保留。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法律条文,建议参考《民法典》第三章关于法人的规定。
《法团》是一个由两个汉字组成的词语,含义为法律上组成的团体或集团。下面将对该词的拆分部首和笔画、来源、繁体、古时候汉字写法、例句、组词、近义词和反义词进行详细解释。
《法团》这个词可以拆分为“氵”和“团”。其中,“氵”是水的部首,“团”是该词的主体部分。根据部首的不同,汉字可以归类到不同的部首,并且每个部首都有一定的含义。而笔画是指书写汉字时所需要的画笔动作的次数。
《法团》源于汉语词语,属于现代汉语词汇。在繁体字中,“法”和“团”分别是「法」和「團」。繁体字主要在中国台湾、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及其他一些汉字文化圈地区使用。
在古代,汉字的写法和现代稍有不同。根据历史文献记载,古代的《法团》汉字写作「法團」。
1. 这家公司是一个法团,它由一群律师组成。
2. 由于法团的支持,这个法案得以顺利通过。
与《法团》相关的组词包括:法律、团体、法规、法案、法庭等。
近义词:法律机构、法人团体、法律组织。
反义词:非法组织、非法团体。
以上是关于《法团》这个词的拆分部首和笔画、来源、繁体、古时候汉字写法、例句、组词、近义词和反义词的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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