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向官府缴纳。 清 赵翼 《瓯北诗话·吴梅村诗》:“ 世祖 章皇帝 特詔:免此加派,其已输官者,准抵次年钱粮。”
"输官"是古代汉语中表示缴纳赋税的专业术语,核心含义指向官府缴纳钱粮财物。该词由"输"(运输、缴纳)和"官"(官府)两个语素构成,始见于唐代文献,宋元时期成为赋税制度的常用表述。
一、基本释义 指民众按律令向国家机构缴纳赋税的行为,涵盖粮食、布帛、货币等实物形式。《汉语大词典》第7卷第123页明确记载:"输官,谓向官府缴纳赋税"。
二、历史源流
三、语境应用 在历史文献中常与"私债"形成对比,如《宋史·食货志》载"遇收成,将收成抵偿田主,租谷不还,更需索租人代输官物"的记载,揭示农民同时承担地租和国税的双重压力。
四、现代转义 当代多用于历史研究领域,《中国赋税史》(中华书局2019版)第215页指出:"输官制度作为古代财政体系的核心环节,其运作机制直接影响着社会稳定和政权兴替"。该词在《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仍保留词条,标注为历史词汇。
“输官”是一个古汉语词汇,主要含义如下:
动词用法:向官府缴纳(钱粮、物资)
这是最常见的含义,指百姓或地方将赋税、物资等上交给官府。例如清代赵翼在《瓯北诗话·吴梅村诗》中提到:“其已输官者,准抵次年钱粮”(已缴纳给官府的物资可抵次年赋税)。
名词用法:汉代官职名
据《汉书》记载,“输官”是汉代设立的均输官,负责管理各地赋税的征收与调配。其职责包括将地方特产折价征税,或按需采购物资以平衡运输成本。
如需更全面的释义,可参考权威词典或《汉书》相关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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