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佛教语。禅宗指继承祖师衣钵而主持一方丛林的僧人。 宋 苏轼 《器之好谈禅戏语器之可同参玉板长老》诗:“丛林真 百丈 ,法嗣有横枝。”《红楼梦》第二二回:“五祖欲求法嗣,令诸僧各出一偈。”
(2).指学艺等方面的继承人。 宋 施彦执 《北窗炙輠》卷上:“时夜半起,槌其法嗣门,索火甚急,法嗣知其得句也。” 金 王若虚 《滹南诗话》卷三:“ 鲁直 开口论句法,此便是不及古人处,而门徒亲党以衣鉢相传,号称法嗣,岂诗之真理也哉?” 元 刘壎 《隐居通议·诗歌一》:“合二十五人以为法嗣,谓其原流皆出 豫章 也。”
法嗣是汉语中具有宗教哲学内涵的专有名词,其释义可从以下三个维度解析:
一、词源释义 该词由"法"与"嗣"复合构成。"法"指佛教教义体系,"嗣"表继承关系,合指在宗教传承体系中获得正统继承权的弟子。《汉语大词典》记载此词最早见于宋代禅宗典籍。
二、宗教内涵 在禅宗体系中专指经正式仪轨确认的衣钵传人。据《景德传灯录》记载,六祖惠能通过"菩提本无树"的偈语获得五祖弘忍认可,成为禅宗第六代法嗣。
三、历史演变 明清时期发展为严格的传法制度,各宗派通过"传法卷"确认法嗣身份。现代佛学研究显示,临济宗迄今已传承四十八代法嗣,曹洞宗传承五十二代,形成完整的法脉谱系。
权威参考资料:
“法嗣”是一个汉语词汇,主要包含以下两层含义:
在佛教(尤其是禅宗)语境中,“法嗣”指继承祖师衣钵、主持一方丛林的僧人。这一概念强调法脉的正统延续,例如禅宗五祖弘忍选择六祖慧能作为法嗣的故事。宋代苏轼的诗句“丛林真百丈,法嗣有横枝”也印证了这一用法。
在更广泛的领域,“法嗣”可指代技艺、学术或事业的继承者。例如宋代文献中提到的诗人黄庭坚(鲁直)的“法嗣”群体,即指其门徒在诗歌创作上延续其风格。金代王若虚的《滹南诗话》中批评了盲目尊崇“法嗣”而忽视创新的现象。
若需进一步了解佛教法嗣制度或具体历史案例,可参考《红楼梦》第二十二回相关情节,或苏轼的禅诗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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